許榮洲無罪 高院:掌紋不符
曾發生錯殺士兵江國慶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檢方後來認定兇手應是另一名士兵許榮洲,許榮洲被起訴後一審判刑18年;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日)二審宣判卻出現大逆轉,許榮洲被改判無罪,高院表示,因為許榮洲的自白有許多矛盾,而且檢方掌握的證據也無法證明兇手就是許榮洲。
檢方偵辦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以殺人罪嫌起訴前士兵許榮洲,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台灣高等法院2日二審宣判,結果許榮洲被改判無罪。高院表示,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許榮洲就是兇手。
高等法院發言人洪光燦說:『(原音)軍事檢察官所取得被告許榮洲的自白過程有重大瑕疵;而被告許榮洲自白時候智能不足,而自白也有矛盾;被告的自白與法醫相驗解剖鑑定結果也不符;另外,刑事警察局的鑑定,42號掌紋確實跟被告無關,編號42橫隔木條上所遺留的掌紋也沒有證據可以判斷他確實是血掌紋,所以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許榮洲獲判無罪後,高院又立即開庭決定停止羈押許榮洲,並責付由家屬帶回。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等收到判決之後,將會商研究是否提起上訴。許榮洲的委任律師陳益軒則指出,許榮洲本性不壞,也一直強調自己沒有犯下這起女童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