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賣場 T恤沒付錢不算偷?
許姓婦人帶小孩逛賣場,被控竊取T恤放在購物袋,未結帳就離開;她辯稱記性不佳
,忘記結帳。士林地院法官查出許婦走出結帳櫃台,還在賣場內的餐飲區消費、上廁
所,竊賊豈會滯留現場,昨判她無罪。
檢察官得知判決結果,直呼太扯,認為T恤這麼大件,結帳怎會沒注意?許婦選購T
恤、麵包及牛奶,唯獨衣服未結帳,判決違反經驗法則,一定上訴。
去年七月一日下午,許婦(卅三歲)帶兩個就讀國小的兒子到台北市內湖區大賣場,
被控涉嫌竊取一件女用T恤,藏在自備的購物袋,僅拿牛奶和麵包商品結帳。賣場人
員攔下報警,在許婦購物袋內搜出T恤,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許婦否認犯案,辯稱記性不佳,忘記拿衣服結帳;離開收銀台,她仍和兒子在賣場內
用餐,怎麼會是竊賊?賣場人員證稱,許婦在服飾區拿走衣服未立刻放入購物袋,而
是到隔壁鞋子區「左顧右盼」後才放進袋內,故意不結帳。
但法官查出,許婦結帳時情緒鎮定,母子還在賣場待十多分鐘才離開;與一般竊案相
比,竊嫌得手都會儘速離開。法官認為賣場購物是都市生活例行事務,許婦欠缺專注
至漫不經心,也是生活中的常態,她忘記結帳並非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