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10小時、台聯終簽字 立院挑燈處理總預算
立法院院會15日經10小時空轉後,於晚間7時開始處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本朝野預期順利進行並完成三讀,但台聯黨團因提出3項訴求未獲執政黨回應而拒絕簽署協商,造成議事無法進行,立法院長王金平再次召集朝野協商後同意,朝野共同簽署3項協議,始讓議事得以進行。
朝野協商共識三點如下:一、針對去年國內各項經濟指標下滑,GDP多次下修、失業率未能明顯下降,民生物價攀升,在野黨團呼籲行政院應適度調整內閣。
二、針對反媒體壟斷等相關法案,要求行政院通傳會(NCC)於3月22日前優先提出,隨即交付審查;在野黨團強烈呼籲NCC及公平會對上述相關法案未於立院通過前,不應通過壹傳媒及所有媒體併購案。
三、針對「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協商結論有關通案:『台糖、中油、台電、台水四家公司100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過1.2個月』及『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使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之決議案」,因該案於102年1月7日(週一)協商完成,經朝野四黨共同提案簽署,並編列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協商通案決議地12案在列。各黨團針對本項決議,同意不召開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