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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發生關係 男判賠20萬元

與未成年發生關係 男判賠20萬元

屏東縣27歲王姓男子去年5月間,經網友介紹認識1名國二女學生,發生5次性關係,造成她懷孕,肚子慢慢大,15周的身孕無法隱瞞,告訴媽媽,媽媽報警,帶她做人工流產。屏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王姓男子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女學生的父母提出民事賠償,法院昨天判決王必須賠償被害少女10萬元,以及她的父、母各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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