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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二審宣判 扁判20年、珍14年

國務機要費案二審宣判 扁判20年、珍14年

高院今天上午10點進行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等人包括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千萬買官案、辜仲諒送3億元圖利扁家等六案的二審宣判。最新結果是,陳水扁判刑20年,吳淑珍判刑14年。

一審時,陳水扁吳淑珍夫妻兩人是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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