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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將”與岳家“軍”

楊家“將”與岳家“軍”

  提起兩宋的楊家將與岳家軍,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但是同為一門忠烈,為何楊家在與遼、西夏、金的抗衡中屢遭失敗,岳家卻總是打勝仗呢?原因有很多,但一個是“將”,一個是“軍”,就已經說明了問題。
  宋朝是在結束唐末五代割據紛爭基礎上重建的統一王朝。後周時,趙匡胤指揮的禁軍戰鬥力相當強,曾經擊敗過遼國的鐵騎。北宋開國後,為了矯治前代將帥擁兵自重、割據分裂之弊,趙匡胤進行軍制改革。
  首先,軍事領導體制方面,宋朝軍隊的調動和指揮大權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軍權三分,“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職官二》)。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關,承受皇帝旨意,有調動指揮軍隊權,但沒有統領權。統領軍隊的將帥卻無調兵之權,使其相互牽制。如遇戰事,皇帝臨時委派將帥,還要派監軍進行監督制約。為了加強對軍隊的控制,有的時候還設“走馬承受公事”。
  其次,軍隊編制方面,宋朝設立了“廂禁軍”制,即禁軍拱衛京畿,人數眾多,裝備精良,訓練嚴格,為正規軍;廂軍為各地的當地駐軍,人員編制差,裝備低劣,訓練不足。這樣就保證了地方即使叛亂,也不具跟中央抗衡的實力;同時也造成邊防空虛,每逢戰事都需要從京城調動禁軍。而禁軍呢,實行更戍法,三年就要調動一次,可將領卻不調動,這樣一來,“將不知兵、兵不知戰”,上級和下級之前常常還沒有熟悉就換了人。這直接導致了宋朝軍隊戰鬥力一步步下降,而且軍隊也不常駐一地,調動過於頻繁,得不到良好的休整。
  另外,為了防止兵變,北宋政府還一再地貶低軍人的社會地位。如將戶籍分為十等,軍人不入等。漢唐時大漢男兒以血染邊疆、封侯覓相為榮,北宋時卻流傳著“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俗語。
  宋初的軍事改革措施,對強化中央集權,開創宋代基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其後繼者奉此為基本國策,遵從不變,則又導致了冗兵坐食,戰力積弱,國勢日衰。因此,單憑楊家“將”的作戰勇猛,也難以改變制度造成的惡果。北宋中期,王安石主持變法。為了加強國防,也曾對軍事制度進行改革,推行將兵法,保甲法等措施,特別是將兵法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將不知兵、兵不知戰”的局面,軍隊戰鬥力有所增強。而到南宋時,為了抗金的需要,將帥的自主權進一步增強,下面我們就說說岳家軍。
  建炎四年(1130),南宋朝廷面臨金軍臨江的危急形勢,企圖利用抗金義軍、遊寇及部分較小的官軍,分地區獨立抗擊金兵。同年五月,新設鎮撫使,每鎮轄二三州(府),除茶鹽稅收外,財政收入三年內不上交,軍事完全由鎮撫使處置。先後任鎮撫使的,有陳規、解潛、程昌寓、岳飛、王彥等近30人。當時,岳飛的軍隊以牛皋、董先各部義軍為主幹,後陸續收編楊麼等農民軍部眾,吸收山東兩河忠義社梁興、李寶等,匯成了大軍,這些歸順岳飛的農民軍隊就自稱為岳家軍。這樣將帥就可以專心帶兵打仗,在具體的軍事指揮上有很大的自主權;而岳家軍的稱呼也恰恰說明了岳飛個人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有利於軍隊戰鬥力的發揮;再加上岳家軍紀律嚴明,與北宋相比部隊的裝備也有所改進,這樣才有了金軍“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感歎。需要說明的是,岳家軍是一個民間的說法,並不被官方承認,但也正因為連軍隊都姓了“岳”,皇帝對岳飛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了。
  一個“將”,一個“軍”,一字之差,制度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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