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美簽 陳(沖)指示續推動配套
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美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是美國對國民素質的肯定,外交部等相關部會,應積極推動辦理相關配套措施。
從11月1日起,台灣正式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在台灣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持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天內商務或觀光旅行,事先上網申請電子系統旅遊許可(ESTA),就可以享受免簽證待遇。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陳(沖)在聽取「我國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VWP)成果及後續宣導暨文宣辦理情形」後表示,美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是美國對台灣國民素質的肯定,感謝外交部及內政部、中央銀行等相關部會的共同努力。
陳(沖)肯定外交部在最近1個月配合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進行相關活動。陳(沖)也指示外交部會同相關部會積極推動辦理有關赴美國免簽證計畫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