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受請託關說 涉犯罪擬免職
為防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重演,廉政署提出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被請託者3天內應登錄,若涉犯罪擬記過免職。
林益世涉貪案揭露後,總統馬英九7月在「廉政座談會」指示行政院以2個月時間,做好有關民意代表提出請託關說的制度化、透明化設計。根據法務部歷年民調,民眾認為關說文化比紅包文化更嚴重。
廉政署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今起正式上路。要點規定,請託關說定義為不循法定程序,向公務員、政務官或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提出違法請求。
被請託關說者3天內應向所屬機關政風機構登錄,各政風機構彙整向部會政風處陳報,再由廉政署隨機抽查考核。
廉政署長周志榮表示,希望藉此把請託關說檯面化,相關作業要點僅是行政規則,等實施半年後看成效如何,再討論是否修改遊說法。
至於相關獎懲處理原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法務部訂定,研擬如隱匿延宕或積壓不報,記過1次或2次;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致不良後果,1次記1大過;如涉犯罪,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處1次記2大過專案考績免職或移付懲戒。
正式獎懲處理原則,則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