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李宗瑞不雅照 北檢查洩密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報紙刊登多張性侵被告李宗瑞與被害人的不雅裸露照片,因此簽分他案,調查是否涉及洩密及妨害風化罪。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報紙刊登多張從「性愛光碟」截取的裸露照片,並撰文特定被害人及被害情節;承辦檢察官在今天下午已傳喚報社撰稿記者及相關被害人,以查明可能的洩密及散布管道,以釐清案情。
黃謀信說,除要求負責偵辦案件的檢警人員應謹守偵查不公開外,若承辦檢警人員有涉嫌洩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犯行,將從嚴偵辦,且呼籲各媒體對刊登內容應自律,以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害,若有不法,將一併偵辦。
李宗瑞在去年7月間遭一對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將他聲請羈押,但台北地院開羈押庭認定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釋放。檢方在去年9月間認定李宗瑞疑有逃亡可能,祕密將他限制出境。另有被害人控告李宗瑞疑偷拍性愛光碟,涉及妨害祕密罪。
檢察官日前傳喚李宗瑞未到案,因此指揮台北巿警察局刑警大隊拘提,因屢拘不到人,檢察官認定他逃匿,在8月1日發布通緝。媒體近日密集報導,李宗瑞涉嫌迷姦偷拍名模藝人近60人,檢方表示,報導內容涉及偵查祕密,不便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