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鋆鋇:創意數位內容是台灣競爭優勢
「兩岸互聯網論壇」邁入第四屆累積具體成效,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副總幹事黃鋆鋇表示,「很多企業透過論壇認識並深入了解,將有助未來交流合作」。本次論壇主軸之一「移動互聯網」,黃鋆鋇認為,大陸在軟件應用介面發展較強盛,也因為視訊音頻廠商數量多,所以介面發展更為豐富,而台灣則在移動應用方面的創意比大陸先進。
兩岸各有優勢之下,黃鋆鋇認為,在數位匯流之後台灣的競爭優勢,在於能提供充滿創意的內容,不管是電影、遊戲、動畫或數位學習等,不僅是台灣業者可以持續努力的方向,也能與對岸攜手合作,達到相輔相成效果。
黃鋆鋇指出,大陸的電子商務一年有6兆人民幣的市場,「這大多是B2B銷售方式,而B2C 或C2C方式則是一年約有7600億人民幣,而台灣去年大約是4300億台幣左右」。
另外,黃鋆鋇認為,兩岸的電子商務要合作,有困難點需要突破,他舉例,因為台灣B2C 或C2C 都是以銷售3C產品或是食品類比較多,但這兩類商品進入大陸市場都有其限制,更提高合作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