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煮燙傷女客人 打工女與超商判賠17萬
一名林姓女子,前年在台北市敦化北路便利超商打工時,因為一個不注意,不慎將滾燙的關東煮熱水撒到一名女客人身上,造成女客人二度燙傷,因此吃上官司。台北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姓女子和超商必須連帶賠償十七萬餘元。(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先前在便利超商工作時,是負責結帳、進貨、補貨等工作。但前年十月間,林姓女子工作期間要添加熱水到關東煮的熱食鍋內時,卻因為突然轉身而不慎撞上正在店內選購商品的鍾姓客人,使她手上捧的整鍋滾燙熱水,全撒到客人身上,造成鍾姓客人的前胸以及背部都有二度燙傷。林姓女子因而吃上官司,被法院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三十天。不過,這名鍾姓客人後來因為多處燙傷,而身心受創,因此要求加盟店和林姓女子要連帶賠償她新台幣五十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林姓女子坦承過失也表達願意賠償。法院調查發現,其實鍾姓客人行進時,也沒有注意到前方狀況,本身也要負擔十分之一的責任,在過失相抵後,法官審酌雙方身分財力以及被害人身心受創情況,認為被害人求償金額過高,所以最後判決林姓女子與超商要連帶賠償新台幣十七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