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在9年前,擔任台糖董事長時,涉嫌接受同黨立委洪奇昌關說,將台糖土地低於市價售給春龍開發公司,導致台糖損失4.1億元。台中地院昨依背信罪判吳乃仁3年10個月、洪奇昌2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吳乃仁與洪奇昌29日晚間表示,此案完全依法處理,沒有圖利自己或他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吳乃仁目前人仍在國外旅行,昨晚透過越洋電話表示,「我當然繼續上訴!」他說,土地標售時,他已離開台糖公司半年以上,執行的人不是他,台糖公司也有定期檢視價格(底價)的後控機制,他不曉得法官依照什麼證據判的。
洪奇昌也表示,法院的判決對於事實的認知,與實際有很大的差距,他一定會捍衛自己的親白,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