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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外遇生子 判賠30萬

夫外遇生子 判賠30萬

王姓男子民國98年瞞著大陸籍曹姓妻子,上網認識陳姓大陸女子,雙方同居生下1子,陳女打電話向王男要生活費,曹妻接聽誤為詐騙集團,去年發現法院送達丈夫請求確認私生子訴狀,發現姦情,氣得離婚提告,雙方協議離婚,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王男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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