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與上司婚外情 女上校無罪
軍情局女上校竇桂貞被控與上司發生婚外情。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證據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淫行為,今天判決竇女無罪。
軍情局少將處長黃華昌之妻懷疑丈夫與女上校竇桂貞同居多年,她自行蒐證,偷錄下丈夫承認外遇的對話等事證後,控告竇女通姦。
板橋地檢署偵辦期間,黃妻對丈夫撤告,檢方則查出黃男股票買賣資料皆寄到竇女住處,也有證人證稱黃男常出入竇女居住的社區,加上黃妻提供丈夫承認外遇的錄音檔,因此將竇女起訴。
不過法院判決指出,通姦罪構成要件,必須是男女有姦淫行為,但檢方的起訴事證,只能認定黃男常出入竇女的住處、兩人曾手勾手逛街,無法就此推定兩人同居或有性行為,判決竇桂貞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