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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毀容情殺案 恐怖情人遭求刑10年

台中市府毀容情殺案 恐怖情人遭求刑10年

今年9月發生的台中市府女雇員遭男友毀容案件,男子吳宗龍因不滿大他9歲的女友陳家宜提出分手,竟在下班時刻潛入市府電梯內,持美工刀毀容陳女臉部,頸部、手部也有多處劃傷,致使陳女送醫急救縫了1百多針。台中地院22日偵查終結,依重傷害罪嫌起訴求刑10年。

這起曾駭人聽聞的台中市府情殺案,9月21日下班時刻,嫌犯吳宗龍(29歲)潛入女友任職的台中市政府內,在電梯內持美工刀將任職於台中市府工作的女友陳家宜(38歲)猛刺6刀,造成陳女臉部、頸部和手部多處受傷,陳女血流滿面的逃回3樓辦公室,同事見狀立即報警並送往醫院急救。

院方趕緊將陳女進行急救,其中臉部受傷最嚴重,還造成陳女肌肉和神經組織受損,臉部會出現麻痺和嘴巴略為歪斜的症狀;陳女在本月初出院後擔心對方仍會找上門,已向市府提出辭呈。同事得知吳男遭求刑10年,都大罵「罪有應得」。陳女辭職時不斷感謝市府同仁的照顧和關心,表示自己未來會好好生活。

吳宗龍是在台中市太平區圖書館服替代役期間結識陳家宜,兩人因而陷入愛河發展成「姐弟戀」。但吳男因疑心病重,常懷疑陳女劈腿因而發生不少爭執。警方調查發現吳男曾於93年因持刀傷害前女友被判處2年10個月徒刑,檢方認為吳男恐有再犯之虞處以重刑,22日依重傷害罪將吳男起訴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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