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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檢方提4大理由 聲請羈押劉姍姍

美檢方提4大理由 聲請羈押劉姍姍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經文處處長劉姍姍,因涉及菲傭合約詐欺案,將於台灣時間今(16)天晚上11點半舉行公開聽證會,美國檢方提出四大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劉姍姍。

美國檢方表示,已掌握有力的人證、物證,足以證明劉姍姍涉及威脅、詐欺、強制等違法行為。加上劉姍姍日前曾因虐待外傭及堪薩斯經文處職員而遭逮捕,現在如果讓她交保,將對被害者以及其他提供證詞的相關證人造成威脅,因此檢方有必要向法院提出聲請羈押劉姍姍。

至於劉姍姍案,到底是否適用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美國國務院官員表示,這個案件所涉及的範圍,並不符合劉姍姍的授權業務,所以不享有司法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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