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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簽兩岸和平協議內容 賴幸媛:憲法架構,不統不獨不武

馬簽兩岸和平協議內容 賴幸媛:憲法架構,不統不獨不武

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吳敦義昨(17)日在總統府共同召開「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記者會,說明「和平兩岸」與「友善國際」願景。馬總統說,未來十年內將循序漸進、審慎斟酌洽簽兩岸和平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18)日上午進一步說,和平協議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有超過90%民意的支持,不能是落入大陸的框架,不能以大陸的想法為主,來追求永續的和平。

對於和平協議是要透過民意調查或是公投,賴幸媛說,只是民調還是不夠,將來會去處理共識,朝野與過程都非常重要,未來會去研議,公投是解決爭議,不是形成共識,馬總統說明的文字已經非常清楚。

賴幸媛還說,政治對話與和平協議,都是有三的原則前提的,還要有國際社會的支持,不是未來四年、是未來十年、也不是未來十年就有條件洽簽商簽完成。

賴幸媛說,所以這不是向對岸示好,不是要改變台海現狀,不是終極統一,而是要讓「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永久化,民進黨的批評剛好完全相反。

馬總統昨日宣布,未來黃金十年內將循序漸進、審慎斟酌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在「國內民意達成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的前提下,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通盤評估國內外情勢發展」,條件成熟後推動,以維護兩岸永續和平。

「和平兩岸」的策略之一在於,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 」的兩岸互動下,堅持「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 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兩岸關係。

賴幸媛說,以兩岸互設旅遊辦事處的方式,逐步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以及兩岸綜合性辦事機構的可能性,兩岸綜合性辦事機構應該是官方互設。

賴幸媛說,但兩岸成立綜合性辦事機構不是為了去政治協商,完全無關。

對於中國大陸撤除飛彈的問題,賴幸媛說,大陸應主動撤除對台軍事部署,我方認為大陸應該主動持續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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