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狼再犯率高 管制現漏洞
台中檢警上月逮捕性侵、猥褻女學生的性侵假釋犯劉永全,他坦承看到女學生便有性侵衝動,無法克制,警方希望各單位重新檢討性侵累犯管制,建議性侵嫌犯假釋後,應建立追蹤、強制輔導、就醫和管束措施,避免再增加不幸被害人。
劉永全(48歲)曾犯性侵案被判刑9年,關了7年,去年10月假釋出獄。他被裁定保護管束,需定期向觀護人報到,經評量後,檢方認為他不需戴電子腳鐐,接受科技監控,但假釋期間的今年5月,他涉嫌假冒警察猥褻一名女童,檢警拘提他時,發現他已畏罪潛逃,不知去向,即發布通緝;未料他被通緝期間,他再度假冒警察性侵一名國中女生,日前終被檢警逮獲。
警方表示,劉永全一次性騷擾女童,當時犯案情節輕,只是摸女童的臉,未騷擾得逞,警方先依妨害自由函送,後來討論改依性騷擾送辦;第二次則性侵得逞。不過,由於二次都非現行犯,依現行法令程序,無法強制限制他住居、或要求醫療專業單位評估他是否有再犯之虞,強制就醫。
警方說,劉永全被捕後曾後悔表示,他假釋期間想痛改前非,但看到獨行的女學生仍無法克制慾望,想強抱、性侵,他發現自己被警方追緝後便逃亡,四處藏匿;被捕後,他希望自己被關起來。
劉永全目前已由警方解送歸案押,繼續執行他假釋後未服滿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