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拒絕搜索?
能否拒絕搜索?
原則上搜索是需要法官簽發搜索票。一旦法官簽發搜索票,表示偵查人員所執行的搜索行為是具有法律規範,一切都依法行事。我國人民必須遵守法規範的事項,所以原則上一旦搜索人員有出示「搜索票」,是無法拒絕搜索的。
但是,在4種情形下的搜索行為是不需要搜索票的,那不需要搜索票下的搜索行為,可否拒絕搜索:
一、附帶搜索:這是為了保護執法人員的安全,所以縱使沒搜索票一樣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證人在羈押、逮捕、拘提時進行搜索;所以此種狀況下的搜索,被搜索人一樣是不得拒絕搜索。
二、急迫、逕行搜索:在這種情形下搜索,都是犯罪證據已經快被湮滅或犯罪人快逃逸無蹤了,來不及聲請搜索票,因為情況的危急性,且要維護法律跟社會的安定性,以大眾利益考量下,也是一樣不得拒絕搜索。
三、同意搜索:這是在沒搜索票的情形下,偵查人員想進入被搜索人家中進行索行為,但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所以需要搜索人的同意。 因此,如果在這種情形下,被搜索人「不同意」偵查人員進入家中搜索是可以的。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