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強制執行處人員但未帶證明證件且無搜索票
稱強制執行處人員但未帶證明證件且無搜索票
案例事實:某日有人到甲處,自稱是強制執行處人員,但是並未帶證明文件,也無搜索票,甲可否拒絕此人員到家中?
以上,到家中做強制執行,若是查封不動產 一般都是在門口貼了封條就走人; 如果是查封屋內動產,例如傢俱,書記官會約債權人在適當地點會合,然後一起前往,書記官會搭法院公務車。
因為是進入屋內,所以有的會同管區警察同行;有的人是自己會電請管區前往。
就如同法條規定,要搜索可以,但是請出示法官簽發的搜索票。就算沒有搜索票,也要符合無搜索票可以進行搜索的要件。〈這部份將有專文討論〉。
因此,回歸問題層面,甲在面對無搜索票的人員時,是可以拒絕他人進入家中進行搜索的。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