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墜落摔癱盲 包商判賠千萬
清潔工陳姓男子4年前不幸從工地電梯井墜落,摔成四肢癱瘓雙眼失明。台北地院判建築承包商及派遣公司應賠新台幣1682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中勤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於民國99年派遣51歲的陳男到台北市新和新村工程打掃,同年8月他站在電梯井內的平台清理廢棄物,不料平台突然崩塌,他瞬間摔落地下1樓的機坑,造成脊椎損傷、四肢癱瘓、雙眼失明,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陳男向中勤公司及工程承包商中華工程公司求償職災補償、醫藥費、看護費等共2200多萬元。中勤公司表示,求償金額過高;中華工程表示,當初將清潔工作轉包給中勤公司,陳男並非中華工程員工,他當初貪圖方便未依約使用安全繩索,自己也有過失。
但法官認為根據陳男同事等人說法,中華工程在每天例行檢查並未要求工人在電梯平台清潔時要配戴安全繩索,認定是資方疏於提供安全措施導致職災,判決中華工程應賠償1612萬餘元,中勤公司應賠償7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