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完沒了的京察之爭
明末因妖書案禮部侍郎郭正域被告罪,南京御史朱吾弼等上書批沈一貫。而明朝朝廷京官又稱內計的考察京察則因神宗怠政於是官僚間乘機徇私毀譽遂形成門戶之爭。萬曆三十三年東林黨人時吏部侍郎的楊時喬主持乙巳京察藉機打擊浙黨引起浙黨記恨,沈一貫庇護同黨、打壓異議上書神宗極陳考察不公請求降旨讓遭謫貶的錢夢皋等人官復原職。補缺郎中劉元珍力劾錢某時疏中旁擊沈一貫,沈一貫及其黨羽立奏言「不廷杖劉元珍公議不可息」,結果劉受廷杖、貶秩充邊而錢等留用。朱吾弼等繼上疏言京察因沈一貫未能奏效然未幾稱疾離去而與馮應京、袁宏道萬曆二十年同科進士的兵部主事龐時雍七月彈劾沈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被革職為民、從此未再起用。黨爭一鬧再鬧最後劉元珍等削籍除名並免錢夢皋等人職而留沈一貫為內閣首輔。萬曆三十四年仍無法息止紛爭,南京吏部給事中陳良訓、御史孫居相再上疏彈劾沈一貫,沈遂告病去職請退。
在圍繞皇位繼承權進行爭鬥的同時,東林黨人同反東林各派展開了尖銳的權力之爭。這表現於許多方面,主要是爭「京察」。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獎或晉陞,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爭京察就是爭朝廷的人事大權。萬曆三十三年(1605)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處分的人,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不過,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退休。萬曆三十九年(1611)京察時,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朝政,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面。原來明朝明成祖在永樂十九年(1421)從南京遷都北京以後,仍在南京(時稱留都)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面的官員,他們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李三才的東林黨一派的人。萬曆四十五年(1617)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終萬曆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他們支持熹宗繼位後,才受到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