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 屍身不明疑有共犯 死者二哥收押
檢警偵辦駭人聽聞的嘉義醃頭案,雖然死者陳婉婷二哥全盤否認犯行,但檢警已確定他本月十三日帶著黑色大塑膠袋出門後,先在中途換裝,再南下嘉義棄置人頭,加上筆跡鑑定出「好心人」匿名信、頭顱袋內「陳婉婷」紙條都是陳嫌所寫,昨依殺人、毀棄屍體等罪嫌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院合議庭指出,檢警提出陳嫌的通聯與監視畫面、為死者保險、本月十二 、十三日向雇主請假等證據,顯示被告罪嫌重大,且尚有被害人屍身、兇刀等證物待追查,被告有湮滅證據可能,因此准押。
查監視器 證實陳嫌變裝
陳嫌母親已指認,陳嫌十三日凌晨四點多,穿著偏黃色衣服從新北市三重住處走出,手上提著三只裝有不明重物的黑色塑膠袋;檢警接續清查陳嫌可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途經地點的監視器,果然發現他騎機車外出不久,就在一處公廁換上深色厚外套等衣著,與當天上午十點多出現在嘉義水上鄉公廁附近提白色塑膠袋的男子一模一樣,只是還未戴假髮、墨鏡與口罩。
檢警還查出,陳嫌抵達水上鄉公廁丟棄頭顱後步行離開,前往台一線北上。嘉義縣公車司機黃茂山說,停靠水上鄉國聯站時,一名戴假髮、太陽眼鏡與口罩的男子上車,詢問:「有到水上火車站嗎?」他回答水上火車站在後方(往南),車子要開往嘉義市,指示他到對向坐車,男子隨即下車;黃表示:「早知道他做壞事,就直接載到警局。」
丟顱之旅 來回花16小時
檢警清查陳嫌通聯紀錄也發現,十三日中午十二點五十幾分,雲林縣莿桐基地台顯示有兩通同一人打給陳嫌的電話,陳未接,但顯示他正北返,當時人在雲林,到了晚上八點多,他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承德路再接到同一人來電,兩人密集通話,檢警懷疑可能有共犯。檢警分析通聯,認定陳嫌「丟顱之旅」來回花了十六個小時,至於是搭火車、高鐵或客運,還在過濾監視畫面確認。
不過陳嫌在檢警偵訊時,包括他的通聯、他被監視畫面拍到、南下證據、筆跡等,都以「那不是我」、「不是我寫的」、「人在台北」等全盤否認。
雖然兇嫌應在本月十三日棄屍,但法醫石台平認為,兇手不太可能長期養一個人質,死者應是失蹤後即遇害,不過未找到屍身,無法判斷死因,目前也難推斷精確的死亡時間。警方認為,兇嫌將死者冰存兩個多月才丟棄,因此還要追出藏屍點與冰櫃,至於鹽醃人頭,應是為了運輸時防腐與不發出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