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 公平會追幕後資金
公平會今審查壹傳媒案其他買方是否須遞交申請文件,委員會後決定,所有參與結合事業,包括旺旺中時集團總經理蔡紹中、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龍巖董事長李世聰,以及賣方壹傳媒都須提出申報,另也要求業者交待背後控制從屬公司,也就是實際出資者是誰。若業者在30天內未補件完成就逕行完成交易,公平會依法得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指出,4家買方透過同一位律師與壹傳媒賣方進行交易,共同取得壹傳媒平面印刷部分的全數股份,已符合公平法第6條1項第3款「受讓他事業全部或主要營業或財產者」,須依法提出結合申請;賣方壹傳媒亦因100年營業額在我國報業市場市占率達1/4,依公平法施行細則也要提出申報。
值得注意的是,會中也特別要求各業者提供背後控制從屬公司,揭露本次交易中實際出資的金主。孫立群透露,目前包括王文淵、蔡紹中、辜仲諒均以境外公司為交易法人,但如台塑的Global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就是新設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營業額為零,明顯是規避審查的動作。
他強調,會內對各事業實際金主是誰,已有掌握,倘業者交待不清,會再要求補件,只是延後全案審查,對交易雙方反而不利。至於業者詳列出資人對未來審查影響為何?孫立群解釋,以蔡紹中為例,就能實際掌握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是否涉入其中,將會影響市占率的判斷。
據了解,台塑於去年12月底遞交申請文件中,關於市占率計算,其指出全國報業登記多達2000多家,壹傳媒紙媒僅占1成左右。對此,孫立群表示,不難理解買方會選擇對其有利的數據,但公平會基本上已認為《蘋果日報》和《爽報》在我國報業市占率達1/4 ,換言之,不盡然取信業者說法。
至於壹電視的部分,孫立群表示,買賣雙方是打算紙媒確定交易完成,才進行壹電視的交易,目前公平會也未接獲買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