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部屬會陸軍官 前中將判1年
前海軍中將柯政盛經台商沈秉康引介,與大陸軍方會晤,事後居中協助陸方與他在軍中任職時的徐姓、周姓部屬碰面。柯辯稱是想藉愛徒將大陸軍方「統戰」,兩岸和平相處,法官認為這是無稽之談,判他1年2個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檢調人員調查,沈秉康和柯政盛是舊識,72年間沈代表新加坡公司到大陸地區洽公,認識大陸地區情資機構官員的親戚;3年後他到北京開會,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部長透過“國務院”商務局代表顧福田邀他吃飯。
後來沈男和陸方關係越來越密切,一次餐會中提及在海軍任要職的舊識柯政盛,對方表示很有興趣,要沈安排會面。87年間,柯政盛晉升少將,具澳洲和我國雙重國籍的沈姓台商順勢邀柯政盛到澳洲玩,同時將柯到訪的事告訴上海第七辦公室官員,後來雙方在沈秉康引介下結識。
柯政盛在偵查時說,他認為透過自己與徐姓、周姓兩位愛徒也能反過來「統戰」對方。此說法被合議庭法官認為是無稽之談,法官認為他提不出「反統戰」對方的證據,且還在陸方官員陪同下與部屬家屬一起接受招待,說要反統戰對方根本是空言。
檢調發現,柯政盛92年退役,在職期間任海軍艦隊司令部少將副司令等要職,他利用自己多年人脈網絡,在97年到100年間,拉攏現為少將的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徐姓上校指揮官、時任海軍教準部周姓少將副指揮官,安排他們到澳洲旅遊,期間與大陸地區統戰人員碰面。判決指出,事後徐、周沒有同意替大陸軍方做事。
合議庭法官認為,柯明知兩岸軍事情勢複雜,卻沒有盡忠圖報,還未守分寸,不但自己長期與大陸地區軍職人員來往,還罔顧國家安全,引介現役高階將領與對岸軍方碰面,罪責比沈秉康重,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沈秉康1年徒刑,柯政盛1年2個月徒刑,兩人皆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