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忠源拜神賑饑,神奇卓效!
江忠源(1812--1854年),字常孺,號岷樵,湖南新寧人,舉人出身。
清代道光末年,江忠源任秀水(今浙江嘉興)縣令。時值秀水地方大災,夏收顆粒全無。一時米價騰貴,人心浮動。饑民無以為生,只好群聚搶米為食活命。江忠源剛上任,便接到二十多個狀紙,案情內容都是大戶控告饑民搶米的。當時縣衙,也已捉拿搶米「罪犯」,不下百餘名。
江忠源縣令深知,這些案犯,實際上絕大多數,都是善良百姓。只有解決了他們的飢餓,搶米風潮,才能真正制止。而解決他們的飢餓,從當時的條件看,又只能請大戶人家捐賑。
在認真考慮了一番後,江忠源採取了以下措施:他對絕大多數「罪犯」,先置之不問,僅挑選出其中一個「著名兇惡,為害地方」的真正地痞惡徒,加以嚴懲。
然後,他讓手下的差役,請來秀水縣內的紳士、富戶。江忠源帶著這些人,一起去拜謁城隍廟(當地城隍,十分威靈)。據史書記載,江忠源從袖中取出先已寫好的誓神文,念完後,徵求意見,問道:『諸君肯與我共同署名否?』眾人聽罷,神態為之一震,表示同意。然後,江縣令執香、鳴鐘鼓,與大家同跪城隍神前,江縣令高聲朗誦誓文一遍(內容大致是:我等在大災之年,各盡其力,共度時艱,為民為己,同造福德。敬請神靈保佑垂鑒!)然後,江縣令又請紳董們各誦一遍,大家都照此做了。
這一招很靈,當下就使得人皆肅然莊敬,「聞者無不懍慄」,接著,他請這些富紳們,量力而行,當場認捐。他早準備好了兩種匾額,對那些捐錢糧多的,立即給予佩戴紅花、鼓吹,以「樂善好施」四字,褒而匾之;對個別「鐵公雞」自私成性,漠視百姓哀苦,一毛不拔者,大書「為富不仁某某」額於其門首,責令地保巡視:「毋使(此匾額)藏匿。」
江忠源這種辦法,是以敬神濟貧、樂善共福的內涵,來祈請神明,借其威靈,對那些為富不仁之輩,施加壓力,以動員他們捐錢糧賑災。效果十分明顯。數日之間,即獲捐銀糧甚多。
接下來,江忠源縣令「乃乘船親查饑民戶口人數,分地段匯冊,請那些出捐之人,自行發給。並教諭那些受捐戶,當面致謝、領取。五日以內,報告到縣府查核」,這中間,並不讓官吏收授。這樣作的好處是:事情做在明處,讓施捐者放心,使受益者感恩致敬。無暗箱操作之各種弊端,有宣揚教化德性的許多好處。真可以稱得上是:「非唯意美,法亦良矣!」
江忠源辦理賑務即畢,又和幕屬商量,認為先前因搶糧被拘的善良百姓「饑驅罹法,情甚矜憫」,不再逐案審詳,只是造一總冊後,一併從寬發落。
他將這種處理方法,上報當時的浙江巡撫吳文熔。吳文熔也認為他處理得當。於是嘉獎、通飭各府縣:此類案件,一律「照秀水江縣令之法辦理。」
當時有很多百姓,感謝的說:「是江青天救活了我們!」
江忠源出於親民愛民之心,動員富戶,同敬神明,獻捐賑饑,共祈多福。使全縣得以安寧度荒,救活了大批饑民。他的思想和方法,頗有啟迪和教育意義。(事據《清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