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嘉提案 軟禁扁代替服刑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林世嘉表示,考量國家安全及國際案例,對前總統陳水扁應以軟禁代替服刑,她已提案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相關規定。
她說,已提案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增訂「經判決有罪確定之卸任總統、副總統,應另訂處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交由法務部定之」。
不過,全案仍須經相關委員會初審,並在立法院院會二、三讀。
林世嘉表示,卸任元首握有國家安全機密,身分不同於一般人,若依現行法處理卸任元首罪責問題,恐易造成國家機密洩漏;此外,卸任元首對外代表國家形象,對內代表社會支持力量,基於維護國內社會和諧與國家形象,應修法讓陳水扁以軟禁代替服刑。
她說,前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MilhousNixon)、前南韓總統全斗煥、盧泰愚等國際案例都是特殊待遇處理,不是以一般受刑人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