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旗,係明治三年(1870年)以「太政官佈告」的最高法令形式發佈定製,稱作「陸軍禦國旗」。 它是從日本國旗——太陽旗演化出來的,有16道血紅的光芒線,又被稱為「旭日旗」。且陸軍軍旗三個邊飾有紫色流蘇,木製烤漆旗杆頂部,有一個三面體的鍍金大旗冠,三面均為日本天皇家族的16瓣菊花紋浮雕族徽圖案。據服部卓四郎《大東亞戰爭全史》:「自1874年1月23日,日本明治天皇對近衛步兵第1、第2聯隊親授軍旗為肇始,此後凡日軍新編成之步兵及騎兵聯隊,必由天皇親授軍旗,以為部隊團結之核心,將士對軍旗之精神,舉世無比。」
軍旗為天皇親授,僅為建制步兵聯隊和騎兵聯隊才擁有,所以也稱為聯隊旗。按日本陸軍的規定,軍旗在則編制在,軍旗丟則編制裁。所以軍旗在日軍是一個不得了的要緊東西,要挑選聯隊一名最優秀的少尉軍官擔任旗手,專門設一個軍旗護衛中隊來保護它。松山日軍僅有建制不完整的千餘人,因為軍旗留在此地,仍指定了一個軍旗護衛小隊。
正因如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盟軍部隊都渴望繳獲到日本軍旗,但是都未能如願。因為日軍戰鬥條令規定,當判斷戰局有全軍覆沒危險時,應奉燒軍旗。但不管遭遇怎樣的敗仗,日軍都有燒掉軍旗而後自殺的時間。
日軍的軍旗與古代中國的外交使節手中拿的奉節一模一樣,是很長的一串節,每個步兵聯隊都有這種軍旗,軍旗是個圖騰也代表部隊,軍旗沒了部隊就消失,每個部隊都必需與軍旗共存亡,這種軍旗戰場上也從來就沒有繳獲過,日軍戰敗時各部隊都燒掉軍旗,因此日軍戰敗也沒有交出任何一個部隊的軍旗,
軍旗這個長節可以縫上面寫有部隊名稱的旭日旗,但旗面不是軍旗,這串節穗才是真正的軍旗,由天皇親賜。
中國戰場上手持軍旗的日軍
近衛步兵第3聯隊軍旗祭拜式
第一步:旗手持旗,在護旗手的護衛下登高,除旗手護旗手外全部隊官兵對軍旗行軍禮
第二步:旗手收卷軍旗將軍旗交給部隊指揮官(攝自步兵68聯隊焚旗儀式)
第三步:由部隊長親自把軍旗放入奉燒台安置,然後全部隊官兵向軍旗致敬
第四步:部隊長親自點火,部隊全體官兵向軍旗致敬至火滅為止
太原入城日軍第2師團步兵第30聯隊軍旗
戰敗後個別日軍部隊秘密隱藏了軍旗,所以現在還是有不少軍旗保留了下來,軍旗這個長節可以縫上寫有部隊名稱的旭日旗,但旗面不是軍旗,節穗才是真正的軍旗,由天皇親賜,旗面實際是個無所謂的東西,只是標識軍旗所屬聯隊番號的作用。
不過軍旗的旗面也有規矩,軍旗的旗面只能是旭日旗,在旗下角空有一白域,上面寫上軍旗所屬部隊的番號
日軍的軍旗只發放給聯隊,至於大隊或旅團/師團都是沒有軍旗的,可以獲得軍旗的聯隊是步兵聯隊,騎兵聯隊,戰車聯隊與砲兵聯隊,至於工兵,輜重兵聯隊不授軍旗。
日軍的步兵聯隊軍旗為標準軍旗,尺寸較大,而騎兵,砲兵,戰車兵的軍旗尺寸比步兵的要小的多,此外騎兵,砲兵,戰車兵聯隊只有精銳聯隊才授予軍旗,而步兵聯隊只要是野戰聯隊全部授予軍旗,由於日軍的步兵聯隊通常全都屬於野戰部隊,因此可以認定,步兵聯隊全部都有軍旗。
現在日軍軍旗還是那個樣子,不過連中隊都有了軍旗 ,二戰時日軍的軍旗為深綠色,現在是金黃色 ,日軍步兵聯隊軍旗共有437面,其他聯隊軍旗才幾十面,也不很多,日軍很多師團不是野戰師團,是沒有聯隊這一單位的,日軍一共437面步兵聯隊軍旗,就代表有437個野戰步兵聯隊,至於各種獨立聯隊混成聯隊是沒軍旗的,日軍的437個步兵聯隊中有170個是精銳步兵聯隊,戰爭中完全損失了5個,遭重創12個。
任何國家都沒繳獲過日軍軍旗,日本現在還存有1面終戰後從南洋帶回的軍旗,這面軍旗沒有在終戰時燒燬,日軍決定把這面軍旗偷運回國,為此日軍將軍旗剪成20多小段,由20多名日軍每人拿1段藏匿在身上,成功的逃避了檢查,將軍旗帶回本土,匯合後重新縫成一面完整的軍旗,是唯一一面保留下來的南洋軍部隊的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