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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遭父親性侵 母親流淚離開未制止

女兒遭父親性侵 母親流淚離開未制止

一名就讀國中的少女,在家裡遭到父親性侵,母親撞見後竟然為了保全家庭,未予以制止獨自留淚離開。該名獸父更加得寸進尺,日前女兒的同學前往家中夜宿,竟然還伸出魔爪性侵女兒同學,睡在一旁的女兒不敢制止。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出告訴,這名獸父還辯稱是對方自願,法院最後判決這名獸父3年8個月徒刑。

這起獸父性侵女兒和其同學、母親撞見卻未予以制止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涉嫌性侵女兒和其同學的林姓男子,去年5月女兒被她同學騎機車載返家中,由於當時時間已晚,女同學向林男表示「伯父,晚上我可以睡你家嗎?外面可能會有警察臨檢」,林男同意,欲讓女同學和女兒睡在一起。

不料當時當林男已有酒意,竟強吻女同學,之後還帶到女兒房間性侵得逞,女同學事後問林姓少女,「妳爸爸都會這樣亂摸別人嗎?」不料少女卻回答「我爸爸以前就會這樣了!」林男性侵女兒同學時,當時女兒躺在床上睡覺沒醒來,事後林男離開房間,女兒才醒過來,之後聽到同學這樣問,她才痛哭失聲,說出自己以前就曾遭到父親性侵的經過。

少女的同學事後報案,指稱遭到林男性侵。林男在法庭上辯稱,是對方自願和他發生關係,之後又改口說只摸對方胸部,最後又辯稱只有猥褻。林的女兒還出庭作證,當時父親性侵她同學時,「發現彈簧床上下搖動,就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了」,她還在法庭上說出去年遭父親性侵時,母親剛好開門撞見卻未制止,只是流淚的離開,她不敢反抗報警,是因為和母親想法一樣,擔心會因此毀了這個家。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採信被害少女的說法,認定少女被性侵,便依刑法的「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個月徒刑。至於女兒在法庭上陳述遭到父親性侵的部分,法院將另案偵辦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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