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P合約週三協處 如不成經部將採取行動
對於各界關切台電與民營電廠(IPP)購電的合約問題,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24日)表示,本週三會再召開一次協處會議,如果屆時協處不成,經濟部會採取訴訟以及撤換經部所指派的IPP事業主持人等方式處理。
經濟部長施顏祥指出,有關台電與IPP的購售電合約的處理情形,依據合約規定,先由台電與IPP協處,協處不成會由經濟部協處,再不成直接訴訟或仲裁;目前進行到第二階段,經濟部已召開20多場協處會議。
施顏祥表示,本週三會再召開一次協處會議,會中將會有重大決議,不能一直協處下去,假設協處不成,經濟部會採取相關動作。施顏祥說:『(原音)第一個,我們已經要求台電準備好,假設協處不成要直接走上訴訟;第二個,我們也會撤換經濟部所指派台電公司的這些事業主持人在IPP裏面;第三個,96年(2007)的時候,那時候同意了燃料價格有些條件變更,但沒有處理所謂利息的變動,我們會去把那時的過程釐的很清楚,看情況怎麼一回事來做適當處理。』
另外,台電表示,如果未來協處不成,新派任的轉投資IPP事業主持人的人選,將不會只侷限於從台電內部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