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嚇人、亂便溺 狗禍主人擔
寵物闖禍,可能禍延主人!桃園地檢署近來偵辦多件狗狗沒管好、衝出咬人、「嚇倒」機車騎士、撞倒路人或小朋友案例,飼主也吃上過失傷害官司。
檢警指出,部分飼主粗心大意,養狗沒關好、管好,有的設備不佳,導致狗狗肇事;另飼主常疏於注意公共衛生,任由狗狗隨地大小便,造成社區或公園髒亂和引發衝突。
八德區呂姓男子在住家旁空地飼養一隻土狗,未拴上鍊繩,去年9月間,游姓女子路經當地,狗狗突然衝出,雖沒咬到她,但游女卻被嚇得跌落路旁水溝,手腳受傷,氣得告飼主過失傷害。
另一件是飼主把狗狗養在庭院,沒關在籠子內,因住家就在路旁,狗狗入夜後突然狂奔,嚇得一名機車騎士閃避時失控、撞得路人致傷,路人怒告狗主人。
還有住在社區大樓陳姓男子,放任黃金獵犬在中庭奔跑、撞倒5歲男童,導致頭、腳受傷,事後拒絕與男童家人和解,反指男童「撞上狗」,家屬控告他過失傷害。
楊梅區鍾姓男子養了一隻大型狗看家,過年前家中拜拜放鞭炮,狗狗受驚嚇從家中衝出,撞上騎機車婦人造成腦震盪,被害人告過失傷害,還開價50萬元和解金。
這4件狗狗傷人案,飼主都遭檢察官起訴,還要面臨被害人求償;而過去常有養狗不清理糞便、狗暗夜狂吠、在社區亂奔跑等,都引發人際衝突和傷人事件,檢警認為,養狗就要看好牠、不讓狗狗引發意外和製造髒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