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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喊冤 江揆挺內政部:並非未審先判

李朝卿喊冤 江揆挺內政部:並非未審先判

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被駁回,大動作出面質疑內政部「未審先判」。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他相信內政部長李鴻源處理全案前已經檢視過相關法規,主管機關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的權限處理,並不是未審先判。李鴻源則說,現在一切應該交由法院判決,希望李朝卿好好面對官司。(李人岳報導)

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受重建工程回扣遭到起訴,交保後申請復職被內政部依照「公務人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並且繼續停職,李朝卿不服氣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質疑內政部「未審先判」。行政院長江宜樺對此力挺內政部,強調相信部長李鴻源在處理前已經檢視和討論相關法規,主管機關根據公懲法的權限處理,並不是未審先判。江宜樺說:『按照公務人員懲戒法,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是有這個權限,所以我相信李部長他們不是未審先判,是根據檢察官起訴的情節輕重性給予依法處理,應該在權限範圍內。』

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說,這不是他個人的決定,而是法規同仁經過嚴謹考慮後的決定。李鴻源指出,現在行政處分已經完畢,一切回歸正常作業,交給法院判決,他不好再多說。

對李朝卿說,申請復職過程沒有接到高層指示,也不曉得有最後通牒,李鴻源沒有正面回應,只說希望李朝卿好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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