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護產 領養女友當女兒
佛羅里達州富有的棕櫚灘國際馬球俱樂部創辦人古德曼(John Goodman)2010年酒醉駕車肇事,撞死一名大學生威爾森,今年48歲的古德曼為了保護其資產,去年10月領養了他的42歲女友海瑟‧哈欽斯(Heather Hutchins)為女兒。
古德曼為兩個親生子女設立了信託基金,兩名子女都還沒有大到可控制基金的35歲。法院先前裁定,在評估古德曼應付給威爾森父母的懲罰性賠償金額時,這個信託基金不得計算在古德曼的淨資產內。
但哈欽斯被古德曼領養後,因為她超過35歲,可以受益人的身分,獲得該信託和利息收入的三分之一。威爾森家的律師認為古德曼藉此領養擁有或直接控制了該信託資產的三分之一,這項領養改變了局面,因而提出訴訟,要求至少以某種形式把這個子女信託列入懲罰性賠償的計算。
西棕櫚法官凱利2日在法庭命令中寫道:「本案中的轉折接近超現實,把法庭帶入一個法律的模糊地帶;古德曼宣稱此領養與本案無關,他也未從中獲利。古德曼也確定已領養哈欽斯為受益人,因而除非遺囑檢驗法庭有另外的裁決,本法庭假定其為真實,對此信託有管轄權的遺囑檢驗法庭將裁決此領養是否有效。」
古德曼在2010年2月12日因酒醉駕駛,在停車標誌前未停車,撞死23歲的大學生威爾森,將在3月接受民事和刑事罪的審判。
古德曼被威爾森的父母控告,根據警方報告,古德曼在停車標誌前未停車,撞上威爾森開的車,造成威爾森死亡,但古德曼未報警,也未叫救護車,即徒步離開肇事現場,當時他的血液酒精濃度是法定限制的兩倍。
古德曼被控酒醉駕駛殺人、駕駛汽車殺人,和離開車禍現場刑事罪的審判定3月6日舉行,如被定罪,將面對30年徒刑;古德曼的民事罪審判排定為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