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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潑不明液體 西門町變態抓到了

亂潑不明液體 西門町變態抓到了

  西門町出現一個色狼專門對女生潑灑不明的液體,有個被害人在西門町徒步區已經連續被他潑兩次感覺非常噁心,幸好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現在終於逮到了這個色狼。

  刑法上之猥褻罪,實務上係除了姦淫以外一切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之性慾,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之性慾之行為,另需要有身體上之直接接觸。惟學說上認為,凡足以令人感覺不舒服及厭惡感之行為,對他人性自主之妨害之行為皆屬之。

法律教室:

案例情形,潑灑體液之行為雖然足以引起受害女性不舒服及厭惡感之行為,惟並不足以引起他人性慾及滿足自己性慾,並不符合實務對猥褻之定義,故不成立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

但其行為可能成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款之「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另可能成立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後段「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之性騷擾行為,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依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被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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