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皇帝變壞蛋的週期率
中國皇帝有兩類,一是本來好,後來壞;一是本來壞,後來更壞。這變壞和變更壞的週期率,通常發生在這位統治者生命終結前的最後十年。 宋人洪邁《容齋隨筆》中的《人君壽考》,列舉宋代以前的五位高齡帝王,他們分別為69歲的漢武帝劉徹,70歲的吳大帝孫權,85歲的梁武帝蕭衍,69歲的唐高祖李淵和77歲的唐玄宗李隆基,基本上都是在一生中的最後十年,把自己毀掉的。
趕上這變壞或變更壞的十年,文人倒霉,倒是小事,百姓跟著遭殃,那才是民族國家的大不幸呢!
唐德宗李適(742~805),只活了53歲。大歷十四年(779)為帝,在位37年,他成為壞蛋的週期率,好像更為提前。大約在建中四年(783)以後,那是他死前的22年,就一步一步地走向完蛋。
兩次兵變,兩度逃亡,從此,對藩鎮姑息,用宦官統軍,索地方進奉,設京城宮市,搶民間貨物,用奸相盧杞,以致朝綱紊亂,民怨沸騰,就這樣走向了反面。在他開始大肆搜括聚斂,搞什麼「稅外方圓」,「用度羨餘」小金庫的時候,很嫌曾經引為股肱,視為心腹,人稱內相的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陸贄,不怎麼贊同他的行徑,便在一個私密的場合,以推心置腹的口氣,說過這樣一番話:「你太過於清廉和謹慎了,到了偏執的地步。各道州府到長安來,送給你一些禮物,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門外,一律不受,那是很不合乎情理的。其實,如果送你一根馬鞭,一雙皮靴之類,收下了,也是無傷大雅的。」
歷朝歷代的皇帝,像他這樣直言不諱地恩准掌管國政的宰相受賄,還很少見。既然說受賄可以,那麼索賄也就無所謂了。以同樣的道理推論,某種程度上的腐化墮落,自然也在被允許之列了。這位一國之主,連表面文章也不顧,明目張膽地告訴陸贄,小小不言的賄賂,無妨收下,拒絕的話,反而不好。這句話一出口,其實等於暗示,陸相啊,即使大撒手地納賄,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作為帝王,如此行徑,實在有點不可思議。說白了,給他立刻雙規起來,判這位陛下一個教唆犯的罪名,不成問題。
陸贄(754~805),字敬輿,浙江嘉興人。年十八登進士第,以博學宏詞登科,是一個很有才幹,很是正派,作風嚴謹,為官慎篤的政治家。德宗還在東宮當太子時,就風聞他的名聲,等到登基後,很想有些作為,以使唐室中興,就將這位幹練之才,調到身邊工作。先為翰林學士,後轉祠部員外郎,進入決策中樞。李適為什麼要如此這般地誘使臣下公開納賄呢?動員陸贄與他同流合污呢?因為他本人,就是聚斂無度,永無厭足的貪君。他除了國庫以外,還設「瓊林」、「大盈」兩座私庫,儲藏朝廷群臣和地方官員進貢的財物。唐代詩人白居易在其名篇《秦中吟》裡,有一首《重賦》:「昨日輸殘稅,因窺官庫門,繒帛如山積,絲絮似雲屯。號為羨餘物,隨月獻至尊。奪我身上暖,買爾眼前恩。送入瓊林庫,歲久化為塵。」所表達出來的憤怒,就是針對此類殘酷壓搾老百姓的行為。
而陸贄,一身清白,兩袖清風,那時雖無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之名目,但他從來不貪群眾一針一線的便宜,從來不沾國帑一文半分的油水。李適這番開導臣下,適當受賄並無不妥的論調,理所當然地遭到陸贄的拒絕。 這是不對的呀,陛下!「監臨受賄,盈盡有刑,至於士吏之微,尚當嚴禁,矧居風化之首,反可通行。賄道一開,展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 ...已與交私,何能中絕其意,是以涓流不絕,溪壑成災矣!」
宰相不伸手,而且勸皇帝也別伸手,這使得德宗有些難堪,感到尬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