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竊金額兜不攏 賊倒貼求和解
新北市中和一名張姓女子,把皮夾放在機車的前置物箱,被周姓快遞員拿走,被害人報案指稱損失7千8百元,但周姓嫌犯供稱皮夾裡只有1千8百元,金額都不攏,最後透過調解委員會,以2萬6千元賠償和解,但竊盜是公訴罪,儘管這名男子賠了錢,但還是被函送法辦。
穿著橘色衣服的周姓男子,他正在送信,但把第四台的帳單送進信箱,發現黑色摩托車前置物箱裡有一個皮夾,他在短短的半秒鐘天人交戰,但還是把皮夾拿走。新北市中和一分局副分局長廖添木:「隨手就拿走,他也沒想那麼多吧,臨時起意犯罪而已。」
被害人找不到皮夾,看到信箱有信,調監視器又發現是快遞公司的人,竊案迅速偵破,不過張姓被害人說,皮夾裡有7千8百元,但周姓男子供稱,裡面只有1千8百元,他找了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最後賠償2萬6千元和解成功,但竊盜是公訴罪,周姓男子仍然被函送法辦。廖添木:「2萬6千元,就他1個月的薪水。」
皮夾裡到底多少錢,只有當事人知道,一時貪念的周姓男子賠錢又被法辦,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