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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鹹豬手 襲臀1分鐘罰5萬

好貴鹹豬手 襲臀1分鐘罰5萬

蔣姓男子搭乘公車時,趁人不備,連續撫摸女性被害人臀部 1分鐘,後遭喝止並扭送警方法辦。板院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為新台幣5萬元。被告得上訴。

板橋地方法院表示,住在板橋市的21歲蔣姓男子,4月7日搭乘三重客運公車,從板橋往新莊方向行駛。公車剛由板橋市民生路駛上大漢橋之際,蔣男見車上的妙齡女子不注意,利用在上班、上學尖峰時間,車上人多,蔣男連續偷襲撫摸女子臀部約1分鐘。

被害人驚覺有異,大聲制止,蔣男才停止鹹豬手的騷擾舉動。公車司機並報警,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檢方偵辦。

蔣男坦承犯行,檢方聲請簡判,板院以被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其臀部罪,欠缺尊重個人對身體之自主權,造成被害人不安,判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共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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