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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rojet火箭槍

Gyrojet火箭槍


國陸軍高級研究項目規劃局在1962年開始研究火箭式槍械的可行性,他們定出的性能要求是:有效射程30米,彈著散佈不超過7 MOA,殺傷公算為0.9。在這樣的要求下,兩個美國人羅伯特·梅納德(Robert Mainhardt)和阿特·比利(Art Biehl)聯手成立了一家名叫MB Associates的公司(簡稱MBA),研製發射火箭彈的槍械。這種槍械被命名為Gyrojet,意思是「彈頭自轉穩定」(gyroscopically stabilizing its projectiles)

Gyrojet槍族原計劃包括手槍、卡賓槍、步槍和班用輕機槍,但最後只生產出手槍型和卡賓槍型。美國陸軍對幾把Gyrojet手槍和卡賓槍進行了測試,但在試驗中暴露出很多問題,於是對火箭彈作了改進,但在補充試驗中仍然不理想,最後沒被軍方採用,於是MBA公司轉而向民間市場銷售Gyrojet手槍。

一看「火箭式槍械」這個名稱就知道,Gyrojet不是傳統的槍支。照實它發射的彈藥是一種13mm口徑的火箭彈(後來又研製了12mm的,以遵守民用槍支口徑不大於0.50英吋的要求)。其彈體為不鏽鋼殼體,長30mm,表面鍍銅或鍍鎳,內裝高能、雙基、外表面鈍感的管狀推進劑。彈底蓋為耐熱金屬製成,中心裝有常規撞擊底火,底火室四周有4個(最早的型號為2個)與彈的縱軸成20度偏角的噴孔。當推進劑燃燒時,氣體從噴孔中噴出,使彈體旋轉,以獲得飛行穩定性。推進劑在距槍口約15~20米處燃燒完畢,最大速度約382m/s(M1911手槍發射.45 ACP的初速為252m/s)、轉速達200rpm,最大動能為83kg·m

Gyrojet手槍與是M1911手槍的大小相同,但是,它很輕,僅重625克,由鋁合金製成的槍身上佈滿許多通孔,讓你拿在手上看在眼裡覺得這可能是一件玩具,無法承受正常槍支射擊時的壓力。幸好Gyrojet不是傳統意義的槍支。
當傳統的槍發射後,火藥燃氣所產生的所有壓力會在彈膛和槍管內推動彈頭前進,同時產生後坐力,當彈頭離開槍管後,失去了推進的力而依靠慣性前進,因此在空氣阻力的作用下彈頭會降低速度。
而Gyrojet的彈藥是內含固體推進劑的火箭式彈丸,因此所有的壓力都由「彈頭」承受,而不是槍本身。而且就像普通的火箭一樣,在推進劑燃燒完畢之前,Gyrojet的火箭彈是燃燒時間越長、速度就越快。推進劑的總燃燒時間為100毫秒,而在槍管內所燃燒的僅佔全部推進劑的10%。所以當傳統的.45 ACP彈頭開始減速的時候,Gyrojet火箭彈反而正在加速。在50米外,Gyrojet火箭彈的速度比.45 ACP的存速要快得多,而到了距槍口322米處,Gyrojet火箭彈的存速仍然有192m/s。
Gyrojet手槍絕大部分部件由扎馬克鋅基鋁合金(Zamac)製成,僅銷釘、螺釘、槍管襯套和擊針等是鋼件。槍管的襯管內有槽,但不起膛線的作用。

固定彈倉容彈量為6發。由於大量採用沖壓件,而且因為不需要槍管來承受氣體壓力,因此採用了薄壁槍管(發射管),也不存在散熱問題(大部分熱量被火箭彈帶出槍外),所以整槍的重量極輕。再加上因為Gyrojet火箭手槍唯一的工作部件是供彈桿(兼作擊鎚用),沒有抽殼、拋殼等動作,因此全槍結構簡單,在惡劣環境條件下的可靠性極佳。卡賓槍與手槍的區別不大,僅僅是採用了更長的槍管並裝上了槍托。

由於發射原理與普通槍彈不一樣,因此Gyrojet手槍射擊時沒有強烈的音爆,射擊時的槍聲聽起來就好像把一瓶啤酒強烈搖晃後再撬開酒蓋的聲音,而且幾乎沒有後座力。
Gyrojet手槍最主要的問題是:a.侵徹力差,穿不透距槍口13mm處的用瓦楞紙板作襯背的單層棉布;b.精度差,在距槍口9米處的射彈散佈直徑達285mm。
明明速度高出許多,但為什麼Gyrojet火箭彈的侵徹能力遠比不上.45 ACP呢?那是因為彈頭重量太輕,除了推進劑外,基本就只是個空殼。因此彈頭攜帶的動能太低。
而精度問題就完全是原理上的缺陷。要提高精度,彈的重心必須始終在其縱軸上,而且在推進劑的整個燃燒過程中,重心也得保持在縱軸上。顯然,這樣高的加工精度是難以實現的。即便在火箭彈的飛行過程中,推力線沿彈的縱軸分佈,但任何一個意外的變化都會使彈的飛行產生偏移。此外,來自噴孔的火藥氣體渦流也會產生側向推力。這一切都會影響火箭彈丸的飛行穩定性。因此,火箭手槍的精度差是難克服的。

美國陸軍拿了幾把火箭槍到越南試驗,結果發現推進劑在潮濕的環境中很容易出問題,經常不能完全燃燒,這樣導致更進一步地惡化精度。另一個問題是火箭彈拖著煙射向目標,這樣會暴露射手的位置。有這樣的缺點,再加上令人髮指的精度,使美國陸軍對Gyrojet手槍和卡賓槍都失去了興趣。
由於美國軍方不願意接受Gyrojet火箭槍,所以MBA公司在1965年開始在民用市場銷售。最初的Gyrojet Mark I型為.51(13mm)口徑的火箭,這種彈藥很貴。但在1968年,美國的槍支管製法的創造了一個新的法律術語——「破壞性裝置」(destructive device)。根據新的法律,任何武器發射直徑超過0.5英吋而且內部填充爆炸物的彈丸就被認為是破壞性裝置,並必須獲得許可並繳納稅款,註冊的過程要幾年,但在過渡期內,MBA研製了避開這條法律的Gyrojet Mark II型,發射.49(12mm)口徑的火箭彈。


後來在Gyrojet火箭彈原理的基礎上,為飛行員研製了一種小型手持式信號彈及發射器,定型為A/P25S-5A,美國空軍試驗了這種信號槍,發現效果不錯,而且由於尺寸很小(只比手指粗一些),很方便飛行員攜帶作為跳傘後的求生用具。這種信號槍一直裝備至今。
A/P25S-5A信號彈及發射器,除紅色信號彈外,還有藍色、綠色等型號(上圖)


由於火箭彈本身的缺陷,裝填又麻煩,再加上彈藥很貴,所以一直不受歡迎。Gyrojet火箭槍在1969年停產,大約一共只生產了一千把左右。到了今天,這種稀罕的手槍反倒成了收藏家的目標。一把Gyrojet手槍可能賣到超過一千美元,這還不算貴,更貴的是彈藥,一發可能要超過100美元,糟糕的是,往往是有價沒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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