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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0-3-15 12:01 只看該作者
指紋不見了
是的,他的病名就叫做手足症候群,英文Hand-foot syndrome(超沒創意)。
不過也不是只有這樣而已,還有幾種情形會讓指紋消失:
1.剝落性角質溶解症,等一下解釋。
2.被火紋手的人。
3.自己切掉的。
手足症候群,學術上亦稱為肢端紅腫症(acral erythema或palmar plantar erythrodysesthesia),均強調是發生於手掌與腳掌的掌面皮膚上。
通常是發生在化療藥的副作用,目前知道的,有以下幾種藥物會引起這樣的症狀:
sorafenib與sunitinib,Xeloda(Capcitabine),5-FU(fluorouracil),Doxorubicin,cytarabine,gemcitabine,hydroxyurea,methotreaxate,paclitaxel,docetaxel,etoposide。
治療方式:
通常使用局部類固醇軟膏給予症狀治療,對5-FU或capecitabine引起者,可和尿素(urea)軟膏交替合併使用,少數研究指出口服維生素B6(pyridoxine)每天50-150mg可能有所幫助,僅在極少數嚴重情形下使用口服類固醇。
接著,我要要介紹剝落性角質溶解症:
「剝落性角質溶解」(keratolysis exfoliativa)是常見的皮膚病,但病名譯得很怪異,令人摸不著邊際,無法想像這是個甚麼樣的皮膚病。
其實「keratolysis」 的涵義為「皮膚的角質層與表皮分離」,應翻譯為「角質層分離」才對,以白話來說即是「脫皮」,現今病名譯為「角質溶解」錯了,中國大陸將此病譯為「剝脫性角質鬆解症」也不夠理想。另外「exfoliation」也有「脫皮」之意,所以從病名來分析,此病應是以脫皮為臨床特徵的皮膚病。
剝落性角質溶解的病因不明,發病時不痛不癢,最常長於手掌、手指頭,也見於腳掌、腳趾頭,有時出現在手背或是腳背。剝落性角質溶解的病灶初起時,為一個裡頭空空,只有空氣,沒有水的白色泡泡,泡泡破了以後形成一圈脫皮。
剝落性角質溶解在台灣一年四季都可看到,大人與小孩都會長這個病,約一個月左右自己痊癒,有的病人久久發病一次,有的病人則一年反覆發作好幾次。由於此病能自癒,醫師僅須症狀治療即可,當然安撫病人,免得病人擔憂不可或缺。
得到剝落性角質溶解症的患者,有一定的機會,會讓指頭的指紋剝離掉,可能不會很完全,但是會有部分的指紋消失或是產生變化。
接著,繼續解釋下一種狀況,就是自己切掉或是意外切掉指紋:
這種機會也不高,雖然有一些人曾經天真的這樣做過,不過你可能要先了解一下你的指紋有多深:
有看到了嗎?,要切掉指紋,至少要挖掉真皮層,否則就算你只有切掉表皮,會是會有指紋的溝痕殘留,鑑識科還是可以認出你的指紋的。
所以除非意外,不然應該不會有人想要對充滿著豐富感覺受體的手指做這種事情。
還有一種,就是被火燒掉的,由剛剛刀切的經驗可想而知,這種方式也是奇痛無比。
所以當暴露在深層燙傷時,是有機會讓指紋消失的。
最後一種,幾乎不會見到的,就是天生沒指紋的,這就是基因學了,本次不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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