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哄抬電子書價格 美擬禁止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與三十三州政府二日向曼哈頓法院提案,請求法官下令被判操縱電子書售價的蘋果公司取消與五大出版商現行協議,且五年內不得與相關內容供應商簽訂有效哄抬電子書、電影、音樂、電視節目等價格的協議。
蘋果隨後向法院提出辯護狀,抨擊美國司法部要求對其更嚴厲監管的提案已「嚴格與懲罰性地介入蘋果公司業務」,會傷害到消費者與市場競爭,「遠超過」裁決不當行為或潛在損失比例。
美國曼哈頓地區聯邦法官柯特(Denise Cote)七月十日對此反托拉斯民事案判決,蘋果與五大出版商共謀哄抬電子書售價,司法部與三十三州政府勝訴,有權聲請禁制令。
美國政府提案除請求法院聘專人對蘋果是否遵守反托拉斯法的監督長達十年外,也要求蘋果尋找與出版商做生意的新方式,恐影響其音樂與其他媒體的銷售。蘋果去年在電子書、音樂、電影、軟體服務等銷售達一二九億美元,占總營收的八.二%。
蘋果二○一○年引進電子書,增加以新iPad平板電腦作為閱讀器的吸引力。
美國政府二○一二年四月控告蘋果與五大出版商,指控蘋果強迫出版商簽訂協議哄抬售價,在代理模式(agency model)下讓出版商對電子書定價,而非零售商定價,蘋果則從中抽成三十%。
在Macmillan、Simon & Schuster、Hachette、Penguin、HarperCollins等五家出版商與美國司法部和解後,蘋果成為本案所剩唯一被告。
美國政府這項提案仍需經法院同意後才能生效,法官柯特訂於本月九日聽審,審理救濟措施與損害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