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中市府毀女友容 求刑10年
男子吳宗龍不滿台中市政府陳姓女員工要分手,涉嫌在市府電梯內持刀猛割對方臉部六刀,還削掉鼻肉。檢察官查出吳嫌九年前曾殺傷一名女學生,有再犯之虞,昨天依重傷害罪起訴求刑十年。
陳姓女職員已離職,並搬離台中市。同事透露她的臉部傷口已癒合,但後續醫療美容仍得耗費時間、金錢,她先向親戚借錢,再工作還錢。
任職塑膠工廠的吳宗龍(廿九歲)在太平區圖書館服替代役期間,結識前往看書的陳女,兩人展開「姊弟戀」。吳嫌懷疑陳女劈腿,常暴力相向。
去年底,陳女與吳嫌分手,他不時傳手機簡訊騷擾、在女方住家附近徘徊。今年九月廿一日吳嫌在市府電梯內,持刀割傷陳女臉部、頸部和左手掌,臉部傷口深度達兩公分,蓄意毀容。被害人送醫急救,縫合一百多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