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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1-11-24 00:22 顯示全部帖子
不能後悔?再娶嗜賭妻 法官不准離
和前妻復合後再度結婚,就沒有後悔的機會嗎?基隆一名男子,因為妻子嗜賭又不照顧孩子,23年前就協議離婚,不過後來又復合,而現在男子認為,妻子變本加厲,他用了貪婪無度、無惡不作等20個成語形容枕邊人,要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男子二度和妻子結婚,就表示願意接受她的行為,因此予以駁回。
藝人狄鶯、孫鵬選在浪漫的關島,二度步入禮堂結婚,2人感情至今依然甜蜜蜜,不過可不是每段二度婚姻都能像他們一樣美好。
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因為擺放餐具跟太太起衝突,太太就撂狠話要他「小心點」,加上長期不照顧他與前妻生的大女兒,無法忍受,今年6月他向法院提出訴請離婚但卻被駁回,男子在訴狀上寫著,專交損友、欺人太甚、貪婪無度、助敵害夫、無惡不作,用了20個成語控妻惡行。
不過法官卻認為,楊姓男子77年因為不滿太太沒照顧大女兒,又沉迷賭博而協議離婚,但同年5月,2人又再結婚,可見楊姓男子願意接受妻子再婚前的行為,不可以此作為訴請離婚事由,遭到駁回。
律師王志超:「要主張的是說,我今天跟她結婚是為了小孩,加上我的配偶他跟我保證,這壞習慣不會再犯,所以我跟她結婚,後來她又再犯,我當然可以此事由,訴請離婚。」
2度結婚想離婚,法院不准,引發法界討論,專業律師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有再上訴機會,不過還是希望雙方能為了家庭,各自忍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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