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的用人之道
東漢末年,天下大亂,諸葛亮於隆中躬耕隴畝,後經劉備“三顧茅廬”出山為其所用;其兄諸葛瑾(字子瑜),避亂江東,經孫權妹婿弘咨薦於孫權,受到禮遇。初為長史,後為南郡太守,再後為大將軍,領豫州牧。
諸葛瑾受到重用,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背後中傷他明保孫吳,暗通劉備,實際上是被他弟弟諸葛亮所用的。一時間謠言四起,滿城風雨。
孫吳名將陸遜善明是非,他聽說後非常震驚,當即上表保奏,聲明諸葛瑾心胸坦蕩,忠心事吳,根本沒有不忠之事,懇請孫權不要聽信讒言,應該消除對他的疑慮,孫權說道:“子瑜與我共事多年,恩如骨肉,彼此也了解得十分透徹。對於他的為人,我是知道的,不合道義的事不做,不合道義的話不說。
劉備從前派諸葛亮來東吳的時候,我曾對子瑜說過:”你與孔明是親兄弟,而且弟弟應隨兄長,在道理上也是順理成章的,你為什麽不把他留下來,他不敢違背兄意,我也會寫信勸說劉備,劉備也不會不答應。“
當時子瑜回答我說:”我的弟弟諸葛亮已投靠劉備,應該效忠劉備;我在你手下做事,應該效忠於你。這種歸屬決定了君臣之分,從道義上說,都不能三心二意。我兄弟不會留在東吳,如同我不會到蜀漢去是一個道理。“這些話,足以顯示出他的高貴品格,哪能出現那種流傳的事呢?子瑜是不會負我的,我也不會負子瑜。
前不久,我曾看到那些文辭虛妄的奏章,當場便封起來派人交給子瑜,我並寫了一封親筆信給子瑜,很快就得到了他的回信。他的信中論述了天下君臣大節自有一定名分的道理,使我很受感動。可以說,我和子瑜已經是情投意合,而又是相知有素的朋友,絕不是外面那些流言蜚語所能挑撥得了的。我知道你和他是好朋友,也是對我一片真情實意。這樣,我就把你的奏表封好,像過去一樣,也交給子瑜去看,也好讓他知道你的一片良苦用心。
點睛:
孫權重用諸葛瑾,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和讒言,但因孫權了解諸葛瑾,所以沒有因為讒言而懷疑諸葛瑾,而是對其更加信任,他該做什麽還讓他做什麽,從不加以不必要的幹涉,既然放權給他,就充分地信任他,不無端的猜疑。作為一個領導者,如果做不到這一點,聽到讒言就對其下屬不予信任,朝令夕改,今天讓下屬做,明天又不讓下屬做,下屬這麽做,他又讓那麽做,這樣的話,只會敗壞了自己的事業,導致身敗名裂。
《孫子兵法》裏說道:
“將能君不禦”。領導就好比樹根,下屬就好比樹幹,樹根就應該把吸收到的養分毫無保留地輸給樹幹。領導者授權後,就要予以信任,不能授而生疑,大事小事都幹預,事無巨細勤過問。只要下屬有能力完成某項任務,授權後,就應允許他具有一定的自主權,下屬職權範圍內的事讓人家說了算。只要不違背大原則,大可不必過問,不要隨意進行牽制和幹預。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是領導者用人的一項重要原則。
它是指企業領導對下屬要充分信任,放手讓他們工作,大膽負責。一般講,信任下屬有這樣幾個特點:相信下屬的道德品質;認可下屬的工作態度;理解下屬的內在欲求;明白下屬的工作方法;肯定下屬的工作才智;信賴下屬的工作責任感。
信任是對人才的最有力支持。首先要相信他們對事業的忠誠,不要束縛他們的手腳,讓他們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其次,要相信他們的工作能力,既要委以職位,又要授予權力,使他們敢於負責,讓他們明確自己的職責忠於職守。遇事不推諉,大膽工作。
對人才的信任和使用還包括當下屬在工作中出了問題,走了彎路時,用人者要勇於承擔責任,幫助他們總結經驗,鼓勵他們繼續前進。特別是在改革的過程中,當他們遇到阻力和困難,受到後進勢力壓制時,用人者要挺身而出,給予堅決的支持和有力的幫助,從而把改革進行到底。
用人不疑還表現在敢於用那些才幹超過自己的人。在這方面,有的用人者卻缺乏勇氣和信心,對他們手下那些才幹超群、特別是超過自己的人總感到不好駕馭、在使用上用種種限制。
他們寧肯將職權交給那些平庸之輩,也不交給超過自己的人。這樣久而久之,在他所領導的單位形成了“武大郎開店”的局面。真正有作為的用人者充分信任和善於使用那些超過自己的人,這樣在他所領導的單位就能造成人才薈萃生機勃勃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