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產假沒工資、育嬰逼離職 診所罰十萬

產假沒工資、育嬰逼離職 診所罰十萬

產假沒工資、育嬰逼離職 診所罰十萬

某中醫診所懷孕女員工,被雇主要求負擔產假期間職務代理人的工資、產後申請育嬰
留職停薪就要離職,甚至在員工被迫切結產後復職仍解聘。

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診所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十萬元。

勞工局說,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在員工生產時應給產假,停止工作期間
工資照給,以維持產婦及子女適當生活水準;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規定的勞工權益,雇主不得拒絕,更不得藉此解聘員工。

該中醫診所女員工懷孕八個月時,向診所表明請產假、也可能留職停薪育嬰;診所雖
表明會依法給產假及工資,卻以「她幫妳代班,錢當然歸她」,要求女員工負擔職務
代理人工資。

診所也拒絕給懷孕女員工育嬰假,表明「若覺得二個月後可能沒辦法繼續做,乾脆離
職」,要求女員工切結產後立即復職;女員工無奈簽切結書後,仍被診所以工作態度
不佳、私自修改班表等理由解聘。

女員工向市府勞工局申訴,診所向勞工局就歧會辯稱「全案還可協商」,但就歧會認
為雇主錯誤解釋法令,要求員工請產假需負擔職務代理人工資、約定日後不得申請育
嬰假等,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而裁罰。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