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學長性侵 母怒提告
「我的第一次沒有了」,台中縣一名15歲江姓少女上月中旬被國中柯姓學長約出後性侵,事後不敢告家人,只傳簡訊告訴男友與同學;江母獲悉後很生氣,堅持向警方提告,警方將傳喚柯姓學長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江姓少女(15歲)與柯姓少年(17歲)是國中的學長與學妹關係,上月15日晚上8點多,柯姓少年打電話給少女,約她到住處附近的公園聊天,沒多久將少女強壓花圃的水泥台上性侵得逞。
江姓少女說,兩人先在公園外的道路聊天,十幾分鐘後,柯姓少年提議到公園內散步,接著對她開始毛手毛腳,先將手伸進她的衣服內,到處亂摸,雖然極力抗拒,但對方力氣很大,還用身體強壓,最後性侵得逞。
警方表示,少女事後沒有告訴家人,母親在浴室發現少女換下的內褲,沾有很多血跡,還以為女兒生理期來了,並未過問,少女遭性侵後,僅告訴學校兩個要好女同學「第一次沒有了」,並傳簡訊給男友,江母是接到學校老師通知,才知道女兒遭到性侵。
被害少女原本不願提告,但江母堅持報案;警方也表示,柯姓少年國中畢業後沒有繼續升學,也沒有固定工作,目前已經積極尋找他,並透過家人要他到警局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