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NCC日前通過新版「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依法以成本價釋出固網基礎設施給其他業者,並降低市佔率,因而引起中華電信不滿,認為將損及員工權益與營收。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3)日表示,當初鋪設固網設施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本來就應釋出,才能降低費率,怎可由中華電信繼續獨享?
依據增列電信法第45條規定,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之用戶迴路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由目前中華電信的97%,降至60%至70%。另外也增列電信法第25條,即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獨立公司或分公司。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為了促進固網市場競爭,NCC推動「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決心不會改變。
中華電信工會則表示,新版的電信法草案將中華電信拆解分離,致使每年營收至少將損失三至四成,恐重創股價和員工權益,釋出基礎設施也將致使未來無人願到偏鄉投資固網建設,台灣固網建設將沒有未來和前瞻性。
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羅淑蕾則表示,當初中華電信鋪設網路的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為何現在還由中華電信獨享,當然應該釋放出來讓其他業者共享,才能進一步讓人民也分享到利益。
羅淑蕾說,現在就是因為每個業者都需要付頻道費給中華電信,所以才不願降低費率,且中華電信現在已是60%民營,又都是財團和外資,「為何要讓他們賺那麼多錢?」
因此,羅淑蕾說,中華電信當然應釋出設備,讓其他民營業者成本下降,才能進一步要求他們降低成本,並回饋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