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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神煞

略論神煞

略 論 神 煞


  易學是根據宇宙發展變化的規律而進行測算的學問,本來與鬼神無緣。當它與信仰和宗教結合,被宗教利用後,就附上了鬼神的外衣,變成了制約人們精神世界的超自然、超社會的力量。又當它與個人價值和社會勢利價值結合,被勢利價值所利用或排斥之後,就掛上神聖的教條或迷信的罪名,或褒或貶,或揚或抑。如果我們剝去信仰和宗教的外衣,就會發現,它有明確的質的範疇,而無精確的量的界限,它直至今天,仍然是一種模糊的高度的抽象。由於它沒有精確的時間量和空間量,所以,它還不能稱之為像列寧說的“科學的抽象”而只能稱之為“抽象的科學”。既然如此,就它的質的範疇和核心內容來說,它是科學的,是模糊的科學,是一種還未被精確的量所證明的模糊科學,是建立在千萬年、億萬次實踐基礎上的“抽象科學”。實踐和意識,本來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一是客觀的,一是主觀的。但當兩者結合在一起時,實踐就可能被正確地反映,也可能被扭曲地反映。所謂神與鬼,就是實踐被扭曲後的反映。亦只有這種扭曲,才能被社會的勢利價值所接受,而被捧為神聖的教條,才能在社會勢利價值觀的扶持下,得以久存。亦只有這種扭曲,才能被社會的勢利價值所排斥,而被斥之為迷信,才能在社會勢利價值觀的打擊下,得以陶冶,頑強地顯示自身的民族價值和科學價值。剝去神鬼的外衣,還其科學的本質是我們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神聖的民族的責任。易的本身,只講陰陽對立、動靜凶吉、五行生克,卦與卦爻的變化,並不講鬼神。但它往往借助神鬼的概念來表達自身的內容,這是歷史的功勞,也是歷史的罪過。在今天,當我們還沒有更確切、更科學的概念去表達它的內容的時候,不得不借用古人留下的文化概念,來表達它的內涵。於是,神鬼就依然被套用了。古易的陰陽、動靜、五行生克的辯證內容,其物質的基礎是“”(即氣)。是氣的陰陽對立,是氣的動靜變化,是氣場的五行生克。古易玄空學,就是把易的辯證原理,應用於居住環境、人生活動,並具有嚴密系統的學向,它與其他易學測算學一樣,成為易學的一個部分,是易學的應用學。本書所敍述的易學命理和易學風水兩個部分,就是易理的應用學。既是應用,就離不開歷史文化,所以,神與鬼就不得不請出舞臺表演了。

一、太歲與歲破

  太歲,亦稱歲神。古人認為,上天有歲星,為木星、為蒼龍,十二年運游一小周天;地上有太歲,為太陰,按十二地支,十二年運游一周,即甲子年太歲在子方,乙丑年太歲在醜方,……癸亥年太歲在亥方。凡太歲之年,必有一名當值之神,名為歲神,共有六十名歲神輪候,每個歲神六十年才輪一次。比如,1995年,為乙亥年,太歲在亥方。輪值歲叫伍保。凡太歲所在之方,有一股肉眼看不見的巨大的加速力、加強力。這股力量是由宇宙星體運行與地面磁場相結合,在特定方位形成的強氣場。甲子年,子方氣場特別強。乙丑年,醜方氣場特別強。……癸亥年,亥方氣場特別強。比如,1995年,為乙亥年,亥方的氣場特別強。若在強氣場方位內有大的動作(比如,動土建房、機器運轉、煙囪火噴,推土爆炸等等)都會進一步加強氣場的運動。在此範圍內有動作的人,特別是年庚為沖太歲的人,就會深受其害,出現工傷或死亡事故。所以太歲不能沖,不能向,宜靜不動。所謂“年庚沖太歲”,就是每個人出生之年,必有一太歲當值,此為年庚太歲。若某年年值太歲正處於其年庚太歲之對方,年值太歲與年庚太歲相對相沖,即為“年庚沖太歲”。比如,1938年出生之人,此年為戊寅年,此人的年庚太歲為寅,按十二地支排列,寅與申為相對相沖,若遇申年,即為“年庚沖太歲之年”。此人在申年就要特別小心,避免寅申兩方有大動作,否則災禍臨頭。如果寅年出生的人,建房向著寅方,遇到申年,太歲臨申,就等於太歲入屋。屋就是太歲,寅年生人也入此屋之門,就叫沖犯太歲,同樣災禍臨頭。所以寅年出生的人,是不能以自己的出生地支來立向的。按地支所編排的十二生肖來說,屬鼠不能立鼠門,屬牛不能立牛門,屬虎不能立虎門,屬兔不能立兔門,屬龍不能立龍門……等等,為的是不要衝犯太歲。在城市買房子就要避免大門沖太歲。玄空風水,談坐山立向,要特別注意太歲加臨之方位。比如,某人於1936年動工建子山午向之屋,當年太歲在子方,即犯太歲。當年屬四運,向方向飛星為三,屬退氣之向;向方山飛星為五,犯五黃正關煞。當年流年飛星五到向,次年流年飛星五到山。房建好後,入住不到四年,連死五人,且又官非暴戾,可謂慘矣。如上所說,太歲之方本是特強氣場,本身並無凶吉之別,只是運用當否而已。用之得當,則是旺上加旺,錦上添花。用之不當,則是助紂為虐,痛上加悲。如果所建之房為旺山旺向,入住之年,太歲正處旺方,這就是旺上加旺,錦上添花。如果所建之房為上山下水,入住之年,太歲正處向方(或山方),這就是助紂為虐,痛上加悲,某人當年若建艮山坤向,就得旺山旺向。入住之年(1937年底)太歲到醜。正值坐山旺方,豈不是丁財兩旺,人才輩出。哪有家破人亡,橫遭兵匪之慘狀。太歲之對宮為歲破。既然太歲之方是一種強氣場,其對宮亦同樣是負面的強氣場。正負兩種氣場,陰陽相對,相克相沖。用之得當,則錦上添花;用之不當,則助紂為虐。我們常見陰曆上寫有“日值歲破,大事不宜”八個字,是從負面的角度告誡人們不要觸犯此日和此方位。其實,它還有正面的好處,只是因為人們不明白個中道理,所以,編曆的人,寧可把好處掩蓋,只講其凶,不講其吉,以免人們誤用。何謂“日值歲破”比如,子年,太歲在子方,其歲破必在午方。用干支紀日,凡帶地支為午之日,比如,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都叫“歲破日”。在此日,午方的負氣場最強,若犯之(特別是屬鼠之人),則有災禍。
  太歲有兩種用法:
  其一,為地盤太歲;
  其二,為飛星太歲。地盤太歲,是表現在後來天八卦盤即元旦盤上的太歲。元旦盤上有固定的十二次舍,即十二地支,太歲每年值居於某一地支,十二年走完一周。在固定地盤上輪值的太歲,為地盤太歲。飛星太歲,只有玄空風水學派才使用。九宮飛星,每年有一星入中,其餘八星飛布八宮,故每宮的飛星,年年不同,九年一個迴圈。當九星飛布星盤的時候,地盤方位的氣場亦發生變化,處於某方位的太歲隨方位氣場的運轉而按量天尺軌跡飛行。比如,甲子年地盤太歲在子方,如果當年是一白入中,則太歲亦隨一白值居中宮。如果當年一白飛到艮方,則太歲亦隨一白飛到艮方。如果當年一白飛到震方,則太歲亦隨一白飛到震方。如果當年一白飛到坤方,則太歲亦隨一白飛到坤方。如此類推,隨著一白飛布而飛布的太歲,名為飛太歲。同樣道理,乙丑年,地盤太歲在醜方,醜為八,太歲便隨八而飛布。丙寅年,地盤太歲在寅方,寅亦為八,太歲便隨八而飛布。丁卯年,地盤太歲在卯方,卯為三,太歲便隨三而飛布。戊辰年,地盤太歲在辰方,辰為四,太歲便隨四而飛布。如此類推。這樣,太歲的運行軌跡就有二種,一種是地盤太歲按圓周軌跡運行,另一種是飛太歲按量天尺的軌跡運行。當五黃土星入中之年,地盤太歲和飛星太星正好重疊。

二、三煞

  三煞,分稱為歲煞、劫煞、災煞,因其處於天干與地支相隔的位置上,被夾著的兩個天干,亦有煞氣。稱為“夾煞”或“坐煞”。三煞,有年三煞,月三煞兩種。所謂煞,即是殺,是強烈的氣對宮相克相沖,而形成的凶煞。按先天生成之數,一六合為水,位於北方,於是北方聚集水氣。二七合為火,位於南方,於是南方聚火氣。三八合為木,位於東方,於是東方聚集木氣。三九合為金,位於西方,於是西方聚集金氣。五十合為土,位於中央,於是中央聚集土氣。金木水火土五氣。各處相對的位置上,性質相反,通過土氣的作用,相克相沖,形成凶煞。對宮相克之氣,並非時時刻刻都會相沖,產生沖煞。而是根據年月不同,待其旺盛時,才會產生。東方的木氣,卯年最旺,卯年剛好太歲到卯,加強木氣,使其旺盛。木有其生長規律,木生於亥,旺于卯,藏於未。生於亥,木得生氣,加上太歲到亥,故生氣甚盛。藏於未,木得歸藏,加上太歲到未,故墓氣甚盛。亥卯未形成三合之木局,此三年,木氣聚于卯方,形成強大的木氣流,直沖對宮之金氣,金木相鬥,沖煞甚盛,故亥卯未年凶煞在西。北方的水氣,本生於申,水得生氣,加上太歲到申,使生氣其盛。水旺于子,加上太歲到子,使旺氣更旺。水藏于辰,加上太歲到辰,水之墓氣甚盛。申子辰形成三合之水局。此三年,水氣聚于子方,形成強大的水氣流,直沖對宮之火氣,水火相鬥,沖煞甚盛,故申子辰年凶煞在南。西方的金氣,本生於巳,加上太歲到巳,生氣甚盛。金旺于酉,加上太歲到酉,旺氣更旺。金藏于醜,加上太歲到醜,金之墓氣甚盛。巳酉醜形成三合之金局。此三年,金氣聚于酉方,形成強大的金氣流,直沖對宮之木氣,金木相鬥,沖煞甚盛,故巳酉醜年凶煞在東。南方的火氣,本生於寅,加上太歲到寅,生氣甚盛。火旺于午,加上太歲到午,旺氣更旺。火藏于戌,加上太歲到戌,火之墓氣甚盛,寅午戌形成三合之火局。此三年,火氣聚于午方,形成強大的火氣流,直沖對宮之水氣,火水相鬥,沖煞甚盛,故寅午戌年凶煞在北。
  一年有十二個月,煞氣隨月而轉,此為月三煞。煞氣產生的原理與年三煞相同。即:
  申子辰月(七月、十一月、三月)煞在巳午未三方(即南方)。
  寅午戌月(一月、五月、九月)煞在亥子醜三方(即北方)。
  巳酉醜月(四月、八月、十二月)煞在寅卯辰三方(即東方)。
  亥卯未月(十月、二月、六月)煞在申酉戌三方(即西方)。
  凡年三煞、月三煞,都不宜坐山立向和修造,以免受衝殺之氣,造成災禍。若然因各種主客觀因素相迫,一定要立向修造,就要掌握三煞的性質和宜忌。太歲之方,可坐不可向;三煞之方,可向不可坐。兩者相反。比如遇著申子辰年(申子辰月亦一樣),造屋可以向其中兩方,而避開太歲所到之方。若太歲到申,可向子、辰兩方;若太歲在子,可向申、辰兩方;若太歲在辰,可向申、子兩方,此謂可向。為什麼不可坐呢?因為坐三煞方,必向對宮,受對宮之氣直沖,即犯沖煞,災禍便至。比如,申子辰年,建坐南向北之宅,門向直對北方,子方的強大水氣,直沖向南方,正好沖著北門,此謂坐煞必生禍,尤其是年庚屬火的人。

三、五黃大煞

  五黃大煞,是盤煞中最強烈的煞氣,又名正關煞,戊已煞。在元旦盤中,五黃坐中,不俱煞氣。若然順飛八宮,代替中星入座,必居某入中星對立之宮位,形成對立兩氣同宮、相沖相克,混然成煞。
  一入中,五代一而居離,水火沖克成煞;
  二入中,五代二而居艮,陰陽土氣沖克成煞;
  三入中,五代三而居兌,金木沖克成煞;
  四入中,五代四而居乾,金木沖克成煞;
  六入中,五代六而居巽,金木沖克成煞;
  七入中,五代七而居震,金木沖克成煞;
  八入中,五代八而居坤,陰陽土氣沖克成煞;
  九八中,五代九而居坎,火水沖克成煞。
  五黃若然逆飛八宮,代替入中星飛到某宮,形成伏吟之氣,凡伏吟為凶,故五黃為伏吟之凶煞。一入中逆飛,五代一而居坎,五與坎伏吟成煞;二入中逆飛,五代二而居坤,五與坤伏吟成煞;三入中逆飛,五代三而居震,五與震伏吟成煞;四入中逆飛,五代四而居巽,五與巽伏吟成煞;六入中逆飛,五代六而居乾,五與乾伏吟成煞;七入中逆飛,五代七而居兌,五與兌伏吟成煞;八入中逆飛,五代八而居艮,五與艮伏吟成煞;九入中逆飛,五代九而居離,五與離伏吟成煞。總之,不管運盤各星入中,是順飛還是逆飛,五黃都會成為凶煞之氣。若順飛,則成為相克相沖之煞氣;若逆飛,則成為伏吟之煞氣。此是五黃之所以成為在煞氣之原因。五為戊己土,至尊至大至高,為皇極之土,氣勢最盛,一旦成煞,必危害最烈,不論其克其生,一律為禍。坐山立向,除五運之外,其餘各運,均有五黃到山或到向。五黃若是向星,遇陽入中順飛,全盤向星皆伏吟,用之則凶;若遇陰入中逆飛,全盤向星皆反吟。陰向逆行必是旺星到向,且全盤與地盤合十,雖為反吟,當令益旺。五黃若是山星,遇陽入中順飛,全盤山星皆伏吟,用之則凶;若遇陰入中逆飛,全盤山星皆反吟,陰山逆行必是旺星到山,且全盤合十,雖是反吟,當令益旺。由此可知,五黃若是遇陰入中逆行使旺星到向,此五黃為皇極居臨正位,至大至尊,有逢囚不囚之功(但旺向之外必須有水),並非其他五黃所能比擬。五黃若在五運,得旺山旺向之局,五黃為旺星,此亦大吉之局,且地運不會入囚。五黃若為流年客星,所到之處,皆帶凶相。若遇太歲並臨,必發大災大難。即使無太歲並臨,亦生禍端。五黃遇三七,正關煞加穿心煞。非成兵匪則為賊劫,或四肢重傷。五黃遇三二,正關煞加鬥牛煞,非家庭爭鬥則憐母橫死。五黃遇六七,正關煞加交劍煞,煞非爭權奪利,則狀告京師。五黃加二五,病死又見鬼。五黃加七九,血光大災難。總之,五黃所到之處,災難無情,丁財兩損。

四、其他盤煞

  由於山飛星和向飛星相遇,除了有其吉的組合之外,比如一六、一四、六八等等,還有其凶的組合。凶的組合,就是盤煞。三二、三八為鬥牛煞。三喻為好鬥蚩尤,二、八為牛為狗,兩星相遇,為蚩尤與蠻牛相鬥,鬥則產生煞氣,故為鬥牛煞。若此兩星同到之方位,即有家庭相爭,發垃圾的廣告鬥氣、官兵不和、主仆相氣、幹群吵鬧等現象出現,若遇旺星飛臨,相鬥尤烈;若遇太歲飛臨,相鬥成仇;若遇黃黑飛臨,相鬥肉傷。三七為穿心煞。三為蚩尤、盜匪。七為刀劍,兩星相遇,為刀光匪劫。若此兩星同到方位,即有發垃圾的廣告相罵,官場爭鬥,財多被盜,兒子成賊,落草為寇,沙場混戰等現象出現。若遇旺星飛臨,行為尤烈;或遇太歲飛臨,便有血光之災;若遇黃黑飛臨,則有刀傷腳跛。六七為交劍煞。六為馬為槍,七為刀為劍,兩星相遇,為刀光劍映,兩強爭鬥。若此兩星同到方位,即有強男悍女之鬥,權力之爭,口角相拼等現象出現。暗建煞。飛太歲所到之宮,其宮位之氣,飛到八方,即為暗建煞。或稱月飛太歲。此煞用於月份,隨月飛星的變化而飛到各方。比如,四運,甲子年,地盤太歲在子,飛星太歲在坤。坤為二,二即為飛太歲。一月八入中,暗建在艮;二月七入中,暗建在離;三月六入中,暗建在坎;四月五入中,暗建在坤;五朋四入中,暗建在震;六月三入中,暗建在兌。凡暗建所到之方,當月應切忌修造,以免招來凶禍。除以上之神煞之外,因氣場變化不同,還有其他神煞。說到底,不利的時候,處於不利的方位,就是神煞,就是煞氣。並非真有人格化的神鬼在操縱擺佈。所有神煞,都會因人而異,因方位而異,不過是氣的質性及其變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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