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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母公廁產女 悶死丟運河

狠母公廁產女 悶死丟運河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王俊忠/綜合報導〕怎麼有這麼狠的母親!

嬰屍漂8公里被釣客發現

一名年輕女子,去年8月間在台南運河旁一處加油站廁所內產女,竟把活生生的女嬰,連同沾糞廁紙包裹,封死垃圾袋內,再裝入垃圾筒,直接丟入運河,女嬰被活活悶死、漂流8公里,隔天在安平港出海口被人發現;冤死近一年,警方將狠母照片印成專刊,供民眾指認,希望能為來不及長大的女嬰申冤。


這名狠心母親,涉嫌於去年8月29日凌晨,戴眼鏡、穿海灘短褲,步行至毗鄰台南運河的府前路加油站,獨自進入女廁產女;20分鐘後,她抱著裝有女嬰的垃圾筒走出女廁,走到距加油站不到兩公尺的新南橋上,猛然將垃圾筒丟入運河,裹嬰的垃圾袋漂流了30小時、8公里遠,卡在安平商港出海口消波塊上,隔天被釣客發現報警。

冤死近1年 盼民眾指認

警方發現垃圾袋被打死結,袋內裝有身長約50公分的女嬰屍,臍帶還連著胎盤上,早已窒息死亡;法醫相驗確定女嬰活產,落水前已窒息死亡。高雄港警局低調偵查,但案情陷入膠著,只好求助刑事局與台南市警方;經調閱路口監視器讓狠母現形,彩印上千份協尋專刊,由台南二分局發送當地社區。

警員私下透露,過去辦過許多棄嬰案,母親拋下親生嬰兒時,都會期待孩子能遇貴人,甚至選擇醫院、社團、豪宅門前擺放,希望孩子被善心人士或慈善單位發現。但,從沒見過這麼狠心的母親,竟把剛出生的親生女兒和糞紙包在一起,封綁死結丟入運河,已涉及刑法「母殺嬰兒罪」、遺棄等罪。

警方憂心狠母一旦再懷孕,還會繼續殺嬰棄屍,因此費盡心力尋到不少「疑母」,卻都因DNA不符排除,全案陷入膠著,且面臨簽結命運。

檢方指出,本案已相驗過,因死者身分不明或難突破,暫無法成偵字案,通常半年後還未改偵字案,就會暫簽結,如找到新證據,立刻重新啟動偵查。檢舉電話︰07-5617138,高雄港警局刑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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