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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分院法警長涉酒駕 考績會建議司法院停職處分

花蓮高分院法警長涉酒駕 考績會建議司法院停職處分

花蓮高分院法警長「黃冠文」酒駕遭警察攔查,酒測值達0.47毫克,被移送花蓮地檢署。花蓮高分院今天召開考績會,決議將他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會,建議給予停職處分(梁國榮報導)

黃冠文法警長因酒駕被移送法辦,花蓮高分院考績會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討論後,認為黃冠文身為公務人員仍酒後騎車,有損法院形象,決議給予嚴厲處分,將他送司法院懲戒會,建議停職

彭振文表示,平日法院即利用各個會議場合,向同仁宣導不可酒駕,但法警長身為司法界一員,仍違反規定,花蓮高分院感到相當遺憾

黃冠文是6月14日晚間酒後騎機車,遭警方攔檢查獲,移送地檢署後被當庭飭回,他因為隨法官到臺東辦案,並沒有出席考績會,但根據書記官長表示,黃冠文尊重院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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