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問題澱粉 北市兵分15路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兵分15路,稽查商家是否張貼安全證明、檢驗報告在目視明顯位置,具體切結產品不含順丁烯二酸。
衛生署規定,上游原料供應商今起都必須提供具結書或檢驗報告等安全證明給下游廠商;另外,超商、量販店、小吃店及攤販等,也都需張貼安全證明、檢驗報告在目視明顯位置,具體切結產品不含順丁烯二酸。
衛生局上午出動稽查小組到台北市成功國宅鄰近商家進行稽查,包括頂好超市、全家便利商店及八方雲集等,均有提供澱粉製品安全證明,未具證明產品也都先行下架、不予販售,稽查結果全部合法。
衛生局主任秘書姜郁美指出,上午到全家便利商店進行稽查發現,店家因尚未收到總公司提供的檢驗合格證明,因此自行先將關東煮產品下架,包括黑輪、魚豆腐及竹輪等,為法令規定標準動作。
不過,店家隨後就收到總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經衛生局稽查人員現場檢視無誤,確定產品不含順丁烯二酸後,立即將產品上架。
姜郁美表示,八方雲集店家的旗魚花枝丸雖未含修飾澱粉,也主動送驗檢測,結果都合格。
她指出,截至昨天為止,台北市已經查了逾800家商店,85%業者都有出具安全證明;為積極保障食品安全,衛生局今起將兵分15路、每組兩名稽查員,連續兩天針對所有台北市販賣點進行稽查。
此外,衛生局稽查項目除原先規定的8大類產品之外,已擴大為相關含「粉」製食品都列入,包括肉圓、芡粉等,都已進行抽檢。
姜郁美表示,業者若無法提出產品安全證明,且無法當場改正者,一律要求先下架、不准販售,違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罰鍰。